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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 男子发现13岁儿子非亲生 状告第三者要求亲子鉴定

 

发表时间:2014/4/2 12:41:04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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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代理人原告的病历证据与本案无关,原告所诉也已在另案(章平诉小苗离婚索赔案)中作处理;对原告恶意诉讼,被告保留反诉权。

  第五回合

       原告章平当庭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刘强配合查DNA基因类型,以对比其基因类型与此前鉴定的头发是否一致,与孩子是否一致,以确定两人是否有亲子关系。

  被告代理人当庭驳回原告查DNA申请,并表示原告所起诉事实不符合客观事实,被告未对原告构成人格侵权。

  ■律师解读

        一方拒绝亲子鉴定法院或推定另一方主张成立

       章平代理人赵彦松说,自己查过很多资料,离婚后起诉“第三者”要求赔偿并立案的案例并不多见,立案的以孩子母亲起诉“第三者”追讨抚养费居多。

  也曾有人对该案提出不同看法,认为章平已经离婚,对孩子没有抚养权,也就无权再要抚养费。对此,陕西高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瑾认为,《婚姻法解释(三)》明确规定,亲子关系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拒绝鉴定将导致法院推定另一方主张成立的法律后果。谁拒绝做鉴定谁将承担不利风险,但要注意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如果不是基于血缘或者收养的抚养,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无过错方没有责任抚养孩子,可以起诉“第三者”。本报记者雷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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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男子发现13岁儿子非亲生 状告第三者要求亲子鉴定 发现孩子非亲生该如何提出赔偿?,咨询南宁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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