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女童玲玲(化名)在阳台玩耍,不慎穿过阳台护栏从4楼坠落,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因涉案房屋是玲玲一家租住的,且阳台栏杆间隙过大,存在安全隐患,母亲陈某将房东告上了法庭。近日,在龙岗区法院坪地法庭的调解下妥善结案,房东曾某将于3月8日前支付原告陈某7万元赔偿款。
去年12月20日,玲玲不幸坠楼死亡。之后,玲玲母亲陈某将曾某诉至法院,以房屋阳台栏杆间距过宽不符合安全标准为由,要求其支付死亡赔偿金等共计20.1万元。承办法官陈霞现场调查发现,涉案房产属于曾某母亲赖某的物业,于是追加赖某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原来陈某承租房屋前已经查看过,对房屋实际情况有所了解,当时还告知曾某,是一家三口居住。
因为玲玲幼小,曾某也嘱咐过陈某要看管好小孩,注意阳台危险。陈某曾用废旧电线缠绕阳台护栏以缩小间隙,但并未向曾某要求加装阳台护栏等。去年12月20日,陈某夫妻有事外出,只留下玲玲及其8岁的堂哥在屋内玩耍,不料发生了不幸。事故发生后,派出所现场勘验确认玲玲系穿过阳台栏杆的间隙滑落坠亡,同时经现场测量,涉案房屋的阳台栏杆间隙过大,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存在安全隐患。
陈霞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各自责任,耐心进行说服疏导,最终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房东愿意赔偿原告7万元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