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南宁律师] 80后女出纳集资诈骗3亿元 一审被判死缓

 

发表时间:2014/3/19 16:26:46 来源:法制网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3月18日对施晓洁、刘晓颂集资诈骗一案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宣判,被告人施晓洁和刘晓颂因犯集资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有期徒刑十二年。

  被告人施晓洁,女,1982年出生,浙江省永嘉县人,大专文化,务工;被告人刘晓颂,男,1977年出生,浙江省永嘉县人,案发前和施晓洁按民间习俗举行了婚礼,未作结婚登记而同居。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1年8月间,被告人施晓洁明知自己不具有偿还能力,以帮顺吉集团融资、帮企业还贷、投资等名义,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被害人胡某等23人钱款,并将大部分集资款用于归还他人借款、利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致使被害人共计30512.74万元资金不能归还。

  期间,被告人刘晓颂以帮顺吉集团融资、帮企业还贷、投资等名义,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他人集资共计7511.88万元,后将相关款项以更高额的利息转借给被告人施晓洁使用。期间,刘晓颂陆续收取施晓洁支付的利息计1亿余元后,除归还部分借款、利息外,将大部分资金用于挥霍、隐匿,致使被害人徐某等人共计5240.715万元的资金不能归还。

  2010年12月至2011年9月期间,被告人施晓洁为筹集资金归还他人借款及利息,以经营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为名,收取他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后,没有支付相应贴现款,从而骗取资金共计16327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施晓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被害群众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且被害人的绝大部分损失不能挽回,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刘晓颂为施晓洁的非法集资提供帮助,并且其为赚取息差另又从事非法集资,以诈骗方法对集资款予以非法占有,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亦构成集资诈骗罪,遂作上述判决。 记者陈东升 通讯员董忠波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南宁知名律师,南宁民事律师,南宁知名刑事律师,南宁大成律师事务所
更多与 南宁知名律师,南宁民事律师,南宁知名刑事律师,南宁大成律师事务所 相关新闻:

 
上一篇农村小伙冒充军官与女大学生同居 获刑一年
下一篇15岁少女摔死亲生女 6年后成两孩子母亲被判刑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