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 (记者张林)华商报12月12日报道了兴平董女士丈夫去世后,兴平市婚姻登记处却又出现一张她和“丈夫”的婚姻登记证。此事报道后,兴平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经过调查证实,董女士在丈夫死后为给女儿报上户口,找来他人冒充丈夫办理了结婚登记。
13日下午,华商报记者了解到,经兴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调查,2004年董女士与丈夫任某相识后,并未登记结婚却以夫妻名义生活,其间两人生育有一女,不料任某2006年11月13日突发疾病去世。2006年11月28日,为给女儿上户口,董女士找来一名与丈夫长相相似的男士冒充死去的丈夫任某,携带结婚登记所需户口本、身份证及结婚登记照等全部资料,在兴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取了结婚证,随后又将结婚登记的日期“2006年11月28日”涂改为女儿出生前的“2004年1月8日”。此后董女士一直独自一人带女儿生活,由于没有固定收入,生活比较困难,今年她向社区递交资料申请低保时,经低保信息查询系统比对发现其婚姻状况为已婚,与户口本丧偶信息不符,而董女士为顺利申请低保,否认2006年11月28日和他人冒名领取结婚证一事。
13日下午,当事人董女士最终承认当年确实是为方便给女儿上户口,找人冒充丈夫领取结婚证的隐情,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申请撤销结婚证。据了解,目前,兴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将依照相关程序,对董女士此前领取的结婚证予以撤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