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70多岁的定陶县人杨某夫妇的女儿于2013年8月18日被一辆无证驾驶的车辆撞死,而且拒绝赔偿。两位老人求告无门,最终申请法援免费提供律师。近日,经过判决,老人获得187245.02元赔偿。
七旬老人杨某的女儿杨某某由被告许某雇佣,在定陶县后吴河村路西打扫卫生,由许某负责免费接送上下班,每天支付工资40元。而负责开车的许某和李某均是无证驾驶。
2013年8月18日,许某和另一名被告李某各自开一辆三轮车将杨某某等人送到后吴河村路西工地干活,当日11时30分,当被告李某驾驶三轮车送杨某某回家途中,行驶至定陶县污水处理厂桥西处,因有人喊掉下东西叫停车,李某突然刹车,至杨某某从车上掉下摔在公路上,头部受伤,被送往定陶县人民医院抢救治疗,6天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杨某夫妇闻听突如其来的噩耗,加上年老体弱,承受不住如此大的打击,昏死多次。杨某的家人在多次找被告要说法无结果的情况下,来到定陶县法律援助援助中心申请帮助。
近日,定陶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最终法庭判决,被告许谋、李某连带赔偿杨某夫妇及家人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87245.02元。(记者 李凤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