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多次向前妻讨要欠款无果而迁怒女儿,竟倒提7岁女儿往地面猛砸,致其重伤。福建霞浦县法院8日披露,该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陈某佺有期徒刑8年。
法院审理查明,因债务纠纷,陈某佺多次向前妻钟某英催讨欠款无果后,心生不满,遂扬言要杀死由自己抚养的女儿陈某铮(2008年5月28日出生),以威胁前妻钟某英。
2013年8月27日,陈某佺带着女儿陈某铮乘坐林某驾驶的摩托车。途中,陈某佺致电林某华(钟某英的朋友),通过林某华再次向钟某英催讨欠款,未果。
当场,陈某佺将陈某铮手脚拎起头部朝下,往柏油路面连续撞击数下,致使陈某铮双侧额叶脑挫裂伤,硬膜外血肿,颅前窝、颅中窝等多处骨折损伤,口吐白沫,不省人事。点击进入下一页点击进入下一页
见状,陈某佺顿感后悔,抱起陈某铮乘坐摩托车到当地派出所求救并投案。随即,陈某铮被警方送往医院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经鉴定,陈某铮的伤情为重伤。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佺因家庭纠纷而杀害未成年女儿,致其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陈某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并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是犯罪中止;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予以减轻处罚。
根据陈某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