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智障儿媳遭儿子嫌弃公公两万转卖 获刑三年

 

发表时间:2014/1/28 13:33:49 来源:中安在线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近日,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颇具戏剧性的拐卖妇女案件。

  被告人兰某本是当地一名忠厚老实的农民,2007年,其子与被害人杨某经人介绍结婚,但在婚后,兰某及家人发现杨某不能生育,其子不愿与杨某继续生活,便独自外出打工。兰某与杨某家人联系,让其家人将杨某接回未果,遂产生将杨某转卖给他人的念头。

  2011年,兰某经中间人介绍,将杨某以2.1万元的价格卖给马某。直到2012年底,杨某的母亲到兰某家探望女儿时,才发现杨某已经被卖予马某为妻,杨某的母亲于是报警。

  据调查,经阜阳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被害人杨某患精神发育迟滞(中度),无性防卫能力。该案公诉后,颍东区人民法院以拐卖妇女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兰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说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加强对妇女权益的法律保护,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案中,被告人兰某,以出卖为目的,将妇女卖给他人为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之规定,应当以拐卖妇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被告人兰某主观恶性较小,且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根据刑法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再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当地司法机关社区矫正部门的意见,对被告人判处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最终法院作出“判三缓五”的判罚。(阜阳日报 记者 任秉文 通讯员 武艳 马顺顺)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南宁知名律师,南宁最好律师,南宁民事律师,南宁大成律师事务所
更多与 南宁知名律师,南宁最好律师,南宁民事律师,南宁大成律师事务所 相关新闻:

 
上一篇关注:河南高院维持对“死刑保证书案”当事人98万赔偿决定
下一篇妻子瞒丈夫卖房合同被判无效 因房产为共有财产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