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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逼男友写借条后将撕毁的借条粘好起诉追款未获支持
发表时间:2013/9/15 22:32:31 来源:京华时报
核心提示:女子逼男友写借条后将撕毁的借条粘好起诉男友还款,撕毁的借条不具备书证的合法性。记者昨日获悉,李女士利用重新粘好的借条起诉追款被海淀法院驳回。
李女士诉称,她与龚先生是同事。2011年1至3月间,龚先生分多次向其借款10万元。2011年4月,龚先生为其写了借条,承诺2011年底前将10万元还清。但日期到了,龚先生并未返还借款。庭上,李女士向法院提交了借条。但该借条是被撕毁后重新粘贴的。
对此,龚先生则称没向李女士借钱。他说,自己与李女士是同事,2010年两人恋爱同居。李女士称,如果到2011年底还不能结婚,就得给10万元“青春补偿费”,并要求写借条。龚先生称被逼无奈,只得写了一张10万元借条。此后,两人感情复合,李女士将借条撕毁。
海淀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4月,龚先生为李女士书写了一张借条,内容为:今借李某10万元,于2011年底前全部还清。证人赵某、庄某均证明该借条系李女士与龚先生同居期间,李女士为要挟龚先生结婚而逼其书写的,没有发生实际的借贷关系。
海淀法院认为,该案中,李女士在该借条撕毁后,重新粘贴作为证据使用,不具有证据的合法性,已经丧失了证据效力。李女士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最终,海淀法院驳回了李女士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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