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
|
公司
|
劳动
|
民商
|
保险
|
刑事
|
离婚
|
休闲
|
站长
|
人身
|
电视
|
工商
|
建筑
|
新法
|
文书
|
常识
|
顾问
|
照片|
咨询
|
|
刑事综合
|
诉讼常识
|
站长相册
|
媒体之声
|
远东风采
|
风景照片
|
记者联动
|
法治视频
|
法律法规
|
本站动态
|
公司律师
|
建筑工程房地产
|
民商专题
|
劳动律师
|
人身损赔
|
离婚律师
|
交通律师
|
新闻夜班
|
律师休闲
|
最新资讯
|
客户关怀
|
赔偿标准
|
本站案例
|
北海分站
|
崇左分站
|
钦州分站
|
柳州分站
|
律师营销
|
法治前沿
|
律师文集
|
法律文书
|
债权债务
|
本站下载
|
电视采访
|
本站公告
|
民商综合
|
股权转让案例
|
公司综合
|
工商登记
|
法律顾问
|
便民通道
|
职务犯罪
|
特别专题
搜索
熊律师
:
Google
百度
首页
>>>
最新资讯
>>>正文
5龄童温泉池内溺亡 家长索赔128万
发表时间:2013/9/11 10:12:35 来源:京华时报
此后,京体公司称,酒店的游泳馆是娱乐场所,对于未成年人没有监管责任,未成年人应由陪同的成年人看管。但他们也同时表示,游泳课学员的安全和救助是由碧海中心负责的,当时教练发现小玉没有上课,却没有及时让小玉离开所处的理疗池,因此碧海中心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我们在温泉理疗池边设置了警告牌、游泳馆设置了多处救生岗。”京体公司的代理人称,在1.3米的温泉理疗池旁边竖有“1.4米以下禁止入池”的警示牌,而且小玉出事时,京体公司的救生员及时对她进行了胸部按压、人工呼吸等专业救护,并迅速拨打了999急救中心电话,因此不存在责任。
庭审中,碧海中心代理人称,当天小玉是在小薇妈妈带领下,从侧门违规进入的,而且小薇不是会员,是借用小玉的卡。“游泳班不回避任何责任,只是还原真相,让该承担责任的人承担责任”。
在庭后接受采访时,该代理人表示,碧海中心确实有一定的责任,但这一责任比例到底占多少,还需要由法庭来判断。
指责另一女童未“施救”引发争吵
据了解,庭审前两个被告追加了和小玉一起参加游泳班的另一个孩子小薇(化名)及其监护人为第三人。两家被告表示,当天小玉的妈妈让小薇的妈妈帮忙看管,但是小薇妈妈擅自离开了两个孩子,因此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法庭播放了小玉溺水时的视频。被告京体公司的代理人指着视频表示,小玉溺水时,小薇就在她身边,并戴着游泳圈,而小玉当时曾伸手去抓游泳圈,但是小薇躲开了,并用手按压了一次小玉,还向她身上不停地扬水,才导致小玉死亡。
对此,死者的父亲和小薇的妈妈都极力反对,双方争吵起来,场面混乱,庭审一度中止。
“孩子溺水,救生员去哪了,成年人去哪了?你们把罪责全部怪在另一个只有5岁的小孩子身上,你们还有没有良知?”小玉的父亲眼中含着眼泪大声地怒斥,他称,监控录像显示,当时小玉从手浮脱手,到在水中挣扎,再到漂浮在水面上没有动作,最后到被发现救起,中间有10多分钟时间,“孩子承受了多大的痛苦,教练在哪?救生员在哪?”
原告方的代理人则指出,两个孩子都是年仅5岁的未成年人,当时小玉在扑腾水的过程中,溅起水花,小薇很可能以为对方在跟她闹着玩。
而小薇的母亲也表示,当时两个孩子根本就没有身体接触。而且她称,碧海中心的学员都是从侧门进入的,根本就没有违规,当时确实是去上课。而且事发地点光照不足,以前没有护栏,而现在增加了救生员看护位置和护栏,这恰恰可以说明当时是存在缺陷的。
庭审最后,双方均表示愿意调解,案件没有当庭宣判。
本新闻共
2
页,当前在第
2
页
1
2
关注我们
:
关键词:南宁刑事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南宁大成律师
更多与
南宁刑事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南宁大成律师
相关新闻:
上一篇
:
梅州市;29岁男子酒后强奸60岁老太致死 一审被判死刑
下一篇
:
令人吃惊;父亲因家庭纠纷掐死2岁儿子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名称
全文
作者/公司
信息
下载
推荐文章
·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
李某某诈骗案(已委托)
·
11月9日熊潇敏律师参加大成举办的民营企业刑事合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
】广西
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
邮编
】:530022 【
电话
】13878124891
【
本站地图
】
[备案号:
桂ICP备05003070号
]|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
|
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
|
自助链接
|
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
.Com
,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