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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提醒:半路夫妻离婚分家产 房子归丈夫妻子拿“阴宅”

 

发表时间:2013/7/27 22:23:27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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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房时确实是用他的名字。但是,当时别人都跟我说,婚后购房写谁的名字都是共有财产,我老公还笑着补充‘我家啥不是她的?连我本人都是她的’”,回忆起当年的购房经历,黄女士很感慨,她说,那时夫妻之间“互相还很信任”。

  法官说法

  婚前财产婚后买房还是属于个人所有

  为什么婚后购买的房产,不能算夫妻共有房产?对此,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石先生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其有出资房产首付款,并且是以其名下的户头,用婚前财产支付了按揭款。

  而从黄女士方面来看,她未能举证证明自己婚后有从事工作、工资数额,或已将工作收入交给石先生,来偿还按揭。

  法官认为,黄女士提供的唯一证据——二手家电经营流水记录,无法证明双方婚后的经营收入情况,而且,依照常情,短短八九个月的二手家电经营不足以支付约14万元的首付款。

  因此,法官认为,购房款都是石先生婚前个人财产转化而来,房产首付款和按揭款均由石先生支付。虽取得所有权的时间发生在婚后九个月,但在此案件中,不宜认定为共同财产。

  专家说法

  婚后买房归谁 关键要看证据

  婚后买房,哪些情况下,属于个人所有?对此,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健雄说,一般来说,婚后所购买的房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该房产是登记在哪一方名下。但是,有以下四种例外的情形:以婚前财产购房;父母赠与房产;夫妻书面约定;婚前付了首付。这四种情况下,婚后买房属于一方独有。

  黄健雄指出,在房产问题上,不能机械地按照房屋产权证书取得的时间,作为划分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关键要看证据,如果一方能够证明婚后购房的钱是由婚前个人财产转化而来,那法院就会将婚后房产判归其中一方所有。如在本案中,如果黄女士能够举证证明,她也曾为婚后购房掏过钱,那么,她也可以分到房产。

  黄健雄说,这一案件也给许多夫妻敲响警钟。“夫妻之间,也要注意取证。特别是在购买房产等重大支出时,最好留存转账凭证或资金往来的记录,尽量别用现金,避免口说无凭”。(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实习生 蔡梦溦/文 陶小莫/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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