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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关注:“不常回家看看”违法执行存在难度

 

发表时间:2013/7/1 10:30:56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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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律师关注:自今日起,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与老版本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比,新法内容从原来的50条扩展到85条。尤其需注意的是,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如赡养人在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此外,新法还首次从法律上明确了将每年农历九月九日定为老年节。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今起实施首次从法律上明确农历九月九日为老年节

  “常回家看看,哪怕给妈妈刷刷筷子洗洗碗,哪怕给爸爸捶捶后背揉揉肩”,这首传唱十余年的老歌,唱出了众多儿女和父母的共鸣,如今“常回家看看”被写入法律,子女今后不常回家看望或者问候父母将构成违法。依据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从今日起,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此外,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新颁布的《出境入境管理法》等一批法律也在今日起施行。依据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自今日起,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与老版本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比,新法内容从原来的50条扩展到85条。尤其需注意的是,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如赡养人在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此外,新法还首次从法律上明确了将每年农历九月九日定为老年节。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所称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

  外埠65岁以上老人

  可在京免费坐公交

  记者上月29日从北京市老龄委了解到,现在在北京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外埠老人,可凭相关材料办理北京市老年人优待卡(证)。 凭此卡(证),外埠老人与北京户籍老人同等享受9项优待政策,包括65岁及以上老人可免费乘公交车、逛公园。首批提出申请的外埠老人,将在本月内领到北京市老年人优待卡(证)。(新京)

  当事人说

  时间上允许会回家多陪父母

  子女时常不回家看望父母的现象是否普遍?那些与父母分开生活的子女大概多久会回家一次?昨日,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其中既有在穗工作的外地市民,也有与父母分开居住的广州本地市民,每次回家相隔的时间从1周到3年不等,大多数受访者都表示节假日期间,尤其是重大节日一般都会回家与父母团聚。

  今年25岁的谭小姐出生在广州市白云区,2011年大学毕业后她在广州市越秀区工作,因为家里距离单位近2个小时车程,谭小姐选择离开父母独自在单位附近租房居住。“我有时间就会回家,基本上1~2周回一次”。谭小姐告诉记者,她也很想多回家陪陪父母,但因为工作忙有时还要上夜班,回家也只能选择周末或者节假日,“没法抽空回家的话就会和父母煲电话粥”。

  林先生是湖北人,大学毕业后离开父母来到广州工作,“单位有探亲假,我大概半年回家一次,春节如果不用值班基本上都会回去”。林先生表示,他们单位有很多同事都是外地人,“有的同事在广州结婚生子组建了自己的家庭,很多年都没有回去看望父母了,间隔长的甚至有3年都没有回过老家”。

  律师说法

  “常回家看看”执行存在难度

  采访过程中,部分市民也提出了疑问。依据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其中“经常”该如何界定?到底多长时间回家一次才算经常看望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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