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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女儿谈恋爱尝禁果 父母索10万彩礼不成告强奸

 

发表时间:2013/4/9 10:28:41 来源: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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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律师提醒:15岁女儿谈恋爱尝禁果 父母索10万彩礼不成告强奸,去年10月,15岁的小熊结识了小王,二人互生情愫,成了男女朋友。发现女儿早恋后,熊氏夫妇对小王提出了10万元彩礼的要求,没有积蓄的小王只能望而却步。

  15岁的小女儿早恋了,还与男友私奔并偷尝禁果。做家长的非但没有及时劝阻,还向“未来女婿”讨要10万元彩礼。可“未来女婿”无力支付,他们便将他扭送到了派出所。

  去年10月,15岁的小熊结识了小王,二人互生情愫,成了男女朋友。发现女儿早恋后,熊氏夫妇对小王提出了10万元彩礼的要求,没有积蓄的小王只能望而却步。

  今年1月,小王找到小熊,提出一道回重庆老家,小熊答应了。到重庆后,二人偷尝禁果。2月中旬,小王又带着小熊回到温州务工,还开始了同居生活。

  此时,小熊的父母辗转找到两人,又对小王提出了10万元彩礼的要求,否则就坚决不同意二人交往。可小王根本无力支付,就在这时,熊氏夫妇得知女儿已与小王发生了关系,便转口向小王索要3000元的“清白费”。小王觉得这是你情我愿的事,不愿出这笔钱。

  4月5日,索钱无果的熊氏夫妇将小王扭送到了乐清北白象派出所,称其强奸了自己未成年的女儿小熊。民警审查发现,小熊与小王发生性行为时已超过14周岁,且二人均属自愿,并无强迫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最后经民警协调,熊氏夫妇与小王愿意和解。汤梦瑶 刘俏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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