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女友父亲反对交往 男子欲杀女友再殉情获刑三年,两人情投意合,但遭到女友父亲阻挠,女子提出分手,男子不能接受,欲杀死女友再自杀殉情。当看到女友血流如注,男子感到害怕又及时将女友送往医院。近日,经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中止)判处林徽有期徒刑三年。
两人情投意合,但遭到女友父亲阻挠,女子提出分手,男子不能接受,欲杀死女友再自杀殉情。当看到女友血流如注,男子感到害怕又及时将女友送往医院。近日,经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中止)判处林徽有期徒刑三年。
林徽,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某乡镇人,现年23岁。2012年12月份,在南通打工的林徽通过网络认识了同在南通的老乡李燕,两人很快坠入爱河,确立了恋爱关系。随后,便分别去了对方的家中,拜见了双方父母。但两人的恋情遭到了李燕父亲阻挠,他坚决反对两人进一步交往,并将李燕重新安排在金寨县某乡镇工作。李燕因此提出分手,但林徽一直不同意。
2013年1月5日晚,林徽来到李燕工作的地方找她。两人在一家宾馆开了房间,亲热一番后,李燕又一次提出分手,林徽彻底绝望,随即从包里拿出了一把美工刀,先在自己手腕轻轻划了一刀,告诉李燕自己想杀死她再自杀殉情,李燕听后好言相劝,但林徽置之不理,仍在李燕的手腕上划了两刀。当他看到女友手腕血流如注,又于心不忍,及时的将其送至医院。李燕父母闻讯赶至医院,他们发现女儿的伤情有些蹊跷,便向当地派出所报了警。
归案后,林徽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并积极与被害方协商,最终赔偿25000元。后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