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律师转载:男子为争房产砍死妻子 被判死缓,2012年7月18日上午,农某携带两把刀在刘某住所守候,中午12时许,刘某下班回到家门口后,农某手持一把尖刀冲向前,往刘某的颈部、胸部等部位乱捅。刘某在此过程中呼喊救命并抓住尖刀,农某又拿出另一把尖刀继续捅。闻讯赶来的邻居将农某当场抓获。刘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为了争夺房产的所有权,广西崇左市男子农某竟然将妻子刘某活活砍死。4月17日,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农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查明,1993年农某与死者刘某相识并相恋,按照当地的风俗摆了酒后,两人没有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一直保持着同居关系,在同居期间两人生育一女孩。后因感情不和分手。2011年10月,两人因对同居期间共同建造的一栋楼房的权属发生纠纷,刘某遂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将房产判归刘某所有。但农某始终认为房屋应该归其所有,便产生了杀死刘某的念头。
2012年7月18日上午,农某携带两把刀在刘某住所守候,中午12时许,刘某下班回到家门口后,农某手持一把尖刀冲向前,往刘某的颈部、胸部等部位乱捅。刘某在此过程中呼喊救命并抓住尖刀,农某又拿出另一把尖刀继续捅。闻讯赶来的邻居将农某当场抓获。刘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面对铁证,农某在庭审中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法院遂作出上诉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