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南宁律师提醒:骗子“克隆”老板QQ 指示公司会计汇款100万

 

发表时间:2013/3/11 9:55:18 来源:都市快报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提醒:在QQ里怎么知道和你聊天的人是谁?大多数人的判断依据可能是昵称和头像,很少有人会留意QQ号。有骗子利用了这一点,设计了一个近乎完美的骗局,温州市龙湾区一家企业的会计因此被骗走100万元。昨天,龙湾警方透露,已追回80万元,案件仍在侦破中。

  在QQ里怎么知道和你聊天的人是谁?大多数人的判断依据可能是昵称和头像,很少有人会留意QQ号。有骗子利用了这一点,设计了一个近乎完美的骗局,温州市龙湾区一家企业的会计因此被骗走100万元。昨天,龙湾警方透露,已追回80万元,案件仍在侦破中。

  老板说要跟人兑换美金

  蒋女士是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上江路一家外贸公司的会计。

  3月5日下午4点左右,挂在电脑上的QQ响了。找她的是公司老总,前阵子老总去了西非,偶尔有事会通过QQ跟她联系。

  老总闲侃了两句自己的情况,也关心了下公司里的事。

  “我有个朋友想用美金跟我兑换人民币,你先打40万元过去吧!”随后,老总让她打款,在QQ上发过来一个银行账号。

  由于公司是做外贸的,老总经常在国外跑,手机通讯不方便是常有的事。以前老总要打款也是在QQ上跟她说的。

  于是,蒋女士按照惯例把钱打了过去。

  “不知道够不够,公司账上还有多少钱?”

  “账上还有60万元。”

  “要不再打30万元,等会我问问朋友还要不要。”

  “我朋友说全要了,你把剩下的钱也打了吧。”

  在老总的吩咐下,约半个小时的时间里,蒋女士先后3次向对方账户共转账100万元。

  钱被转到18张银行卡里

  转账后,蒋女士心里有点不踏实。过了10分钟左右,她打电话辗转联系上老总。

  “根本没有这回事。”老总的话把她吓出一身冷汗。

  蒋女士立即报警。温州市蒲州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立案侦查。

  调查发现,嫌犯得手后,第一时间把钱转移到18张银行卡上,包括2张建行卡,15张农行卡,1张工行卡。其中20万元已被提现。

  为了将损失降到最低,警方紧急联系银行。在银行的协助下,冻结了嫌犯涉案的所有银行卡,最终追回了80万元。

  “幸亏报警及时,以类似案件转移赃款的速度,再晚一点可能就追不回来了。”昨天,龙湾警方表示,警方正在全力缉拿犯罪嫌疑人。

  警方提醒,QQ上资金往来一定要通过电话联系等办法跟本人确认,哪怕骗子的话再天衣无缝。

  作案手段——克隆双方QQ信息

  嫌犯充当“中间人”,先是以会计的身份跟老总聊天套话,套取“情报”,再以老总的身份跟会计聊天,取得会计的信任,实施诈骗。

  “我删错了,重新加一下。”以此借口,嫌犯用克隆号加会计为好友。由于QQ信息完全相同,会计没有察觉。

  建立2个新QQ号,除了QQ号不一样,昵称、头像、个性签名、个人资料等信息完全一样。

  嫌犯在老总的好友中找到会计的QQ号,记下相关QQ信息,把会计的QQ拉入黑名单。

  嫌犯先盗取公司老总的QQ。如果是常见的QQ诈骗,犯罪分子可能会修改QQ密码,直接利用该老总的QQ,编织理由向其好友诈骗钱财。但这样做漏洞太多,很难成功。嫌犯没有修改QQ密码,老总还能照常上QQ,压根不知道自己的QQ被盗。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南宁知名刑事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大成律师事务所
更多与 南宁知名刑事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大成律师事务所 相关新闻:

 
上一篇男子为“治”女友唠叨 将其丢在高速服务区被处罚
下一篇同居关系不属婚姻 同居人不具继承资格?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