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底至2010年元旦期间,兰州连发6起女性失踪案件,失踪人员包括警务人员、商人、学生等。兰州警方高度重视并迅速破获此案,6名女乘客失踪后均被劫杀。罪犯系时年25岁的“的哥”程登攀及其皋兰老乡王惠君。2011年12月,两名被告人被兰州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1月15日记者获悉,二人于当日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注射死刑。
恋爱“被甩” 预谋报复社会
据程登攀庭审时供述,因为家里穷,其与女友的恋爱遭到女友家长反对,女友迫于压力离开了他,才心生怨气预谋杀人泄愤。而他本来是打算杀害女友父母的,但觉得女友可怜,最终并未下手。
为发泄“失恋”后的不满,程登攀决意杀害无辜女子来泄愤,遂找到和他同岁的昔日好友王惠君,以“抢劫发财”为由,拉王惠君入伙。二人制定了详细计划,由程登攀负责开车并挑选目标,王惠君持刀挟持,二人还将目标锁定为年轻漂亮、穿着时尚的女子。而一旦得手,程登攀则选择将尸体抛入老家附近的一口枯井。
选定目标后,程登攀驾车到约定地点后,以播放歌曲为信号再以“拼车”名义搭载王惠君,后伺机对女乘客下手。二人在实施4起抢劫杀人案后,为便于抛尸,还特意出资购买了一辆银白色富康轿车用于运尸。
杀死6名女乘客 抛尸枯井
2009年12月14日至2010年1月1日,兰州连续发生6起女性失踪案件,一时间,金城人心惶惶,兰州警方倍感压力,为此,成立了专案组进行应对,从失踪时间、地点入手调查。警方在走访中了解到,其中一名受害人李某失踪时,曾告诉母亲要打出租车回家,此外受害人杨某失踪前,也给朋友说10分钟就到,或许也打了出租车。
专案组遂决定将出租车作为重要嫌疑对象,经警方初步排查,程登攀驾驶的出租车成了重点怀疑对象。
2010年1月29日6时许,程登攀在七里河区小西湖一家属院内被警方抓获。其供述了驾驶车辆伙同王惠君抢劫、杀害多名女乘客的犯罪事实。当日7时许,王惠君也在城关区华辰大厦附近落网。王惠君被捕当日,警方带着两人前往程登攀老家皋兰县团庄村三岔沟山路南侧,寻找到了抛尸的枯井。
据两人供述,被杀害的女乘客,全被丢进了井里。警方立即请来兰州市消防支队特勤大队配合,进行打捞。最终,两名战士下到井底,先后打捞出6具女性遗体。经法医鉴定,除其中一名死者因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外,其余5人均系被他人扼压颈部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法庭受审 两案犯被判死刑
该案进入司法程序后,6名被害人家属提出了517万余元的民事索赔,同时,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还将程登攀供职的威龙出租车公司及其母公司兰州奔马出租车公司和主管单位兰州市城市运输管理处一并推上刑事附带民事的被告席,要求承担连带责任。
兰州中院审理后认为,程登攀、王惠君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犯罪性质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均应严惩。一审数罪并罚判处二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被告人共同赔偿6被害人家属损失160万余元。
而就受害人家属提及的出租车公司及主管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法院认为,程登攀虽是威龙出租公司司机,侵害行为发生在运营出租车上,但侵害行为已超出出租公司职务授权范围,属个人行为,因此不承担连带责任。主管单位对出租车行业的管理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