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律师关注:女生被指作弊后患精神疾病 家人索赔193万,2000年9月,21岁的小珍带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步入安徽某高校的校门,入学后,她学习勤奋,成绩优秀。2002年12月6日上午,正读大三的她在参加考试过程中,被监考老师当场宣布作弊,并被告知此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2000年出生的小珍(化名)在2000年9月考入安徽某高校就读,众人眼中的“天之骄女”本应有个光明的前途,但大三时的一场变故让一切改变,她患上了精神疾病,病情还日趋加重。在家人眼中,她生病与2002年12月6日的那场考试密切相关。家人遂将学校告上法庭,并索赔193万余元。昨日上午,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她被指作弊并张榜公示
2000年9月,21岁的小珍带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步入安徽某高校的校门,入学后,她学习勤奋,成绩优秀。2002年12月6日上午,正读大三的她在参加考试过程中,被监考老师当场宣布作弊,并被告知此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后来,校方对她进行处分,并将处理结果张榜公示。不久,寒假到来,她回到老家,家人很快发现,她出现了诸多反常表现。
患上精神分裂症,病情日趋加重
白发苍苍的小珍父亲说,那年寒假,女儿常常精神恍惚、痛哭,并自言自语:“我没抄别人的,怎么不算我的分数。”开学后,家人带其去医院治疗,此后,她一边上学,一边接受治疗。
2004年7月小珍大学毕业后,病情日趋加重,虽多方治疗但不见好转,如今已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因服用药物有副作用,她出现行走不便、手颤抖、流口水等症状。2007年,她被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2011年12月,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为她出具的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她患有应激相关障碍。
在小珍家人看来,这一切与那场考试密切相关。2010年8月,家人将校方告上法庭,并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赔偿193万余元。
庭审焦点:是否作弊?处分是否合规?病情与处分是否相关?
在庭审中,原告方表示,小珍家人通过走访了解到,她并未帮同学答题,而是一周姓同学偷看她的试卷,并被老师发现。学校单方面认为小珍帮同学答题,并无证据。被告方称,小珍在考试过程中替同学答题,属作弊。
原告方称,小珍的处分决定由该校教务处作出,而根据相关规定应以学校名义作出处分决定,学校教务处无权作出处分决定。此外,校方未将处分决定告知小珍家人,存在过失,其家人在走访学生、老师后才知道。被告方称,校方依据校纪校规对小珍进行的处分并无过错。
原告方表示,学校的处分给小珍造成巨大的精神压力,导致她患上精神分裂症,病情还日趋加重。而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中明确表明:小珍所患应激障碍与校方的“处分行为”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被告方称,校方的处分行为不是她患有应激相关障碍的唯一外因,她的病情还与其抗压能力差、来自家庭的顾虑、找工作压力等有关。
因案情复杂,本案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