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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因妻子与邻居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最终被激怒的江苏省泗洪县四河乡人宋某某将邻居曹某某杀害,并抛尸于我省明光市泊岗乡西泊村西边的淮河故道。近日,宋某某被滁州市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受害人曹某某与宋某某为村邻又是棋友,曹某某经常到宋家下棋,凭借能说会道赢得宋某某之妻韩某某的好感。1998年夏日的一天,乘宋不在家时,两人发生了关系。后两人的不正当男女关系被宋某某发现两次,但曹某某没有收敛,反而采用传递书信的方式继续与韩某某保持联系。
去年5月8日、9日,宋某某在其家厕所墙上的砖块下发现了曹某某约韩某某见面的书信,心生愤怒。 5月10日22时许,曹某某前来,宋某某便持尖刀、木棍到门外追赶往北跑的曹某某。曹某某跑到一菜地时被围网绊倒,追赶而来的宋持木棍击打已经倒地的曹某某头部。随后,曹某某挣脱跑至一草堆旁,宋某某追上朝其上身猛刺数刀,致曹某某右腋下、右腹部、左胸背部受伤,最终当场死亡。
随后,宋某某沿河边小路将曹某某的尸体拖到淮河岸边的一条水泥船上。为了掩盖罪行,被告人将曹某某尸体肢解抛尸在我省明光市泊岗乡西泊村。
法院认为,被告人宋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杀人犯罪事实,系坦白。被害人曹某某与被告人之妻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直接引发本案,存在明显过错。法院根据被告人宋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作出上述判决。(李文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