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律师提醒:“小三”得知情夫有“小四” 怒提分手被强奸30多岁的已婚男朱某与小娟(化名)、小丽(化名)均为情人关系。“小四”小丽无意中发现“小三”小娟的存在,遂致电对方。得知情况后,小娟提出分手,岂料朱某谎称“还钱”,将她骗出并实施强奸。昨日,记者获悉,公安机关已以涉嫌强奸罪提请庐阳区检察院将其批准逮捕。
30多岁的已婚男朱某与小娟(化名)、小丽(化名)均为情人关系。“小四”小丽无意中发现“小三”小娟的存在,遂致电对方。得知情况后,小娟提出分手,岂料朱某谎称“还钱”,将她骗出并实施强奸。昨日,记者获悉,公安机关已以涉嫌强奸罪提请庐阳区检察院将其批准逮捕。
30多岁的男子朱某虽是已婚身份,但仍在外结识了小娟和小丽。虽然他十分谨慎小心,但仍不小心让小丽知道了小娟的存在。细心的小丽知道小娟的手机号后,遂给她打电话。
交谈中,两人发现,朱某是她们共同的“情郎”。得知此事后,小娟非常气愤,她随即告诉朱某:因为他不忠,自己再也不会和他发生关系,并要和他分手。
1月15日18时许,因欠小娟的钱,心有不甘的朱某遂谎称“还钱”,将小娟骗至省城合瓦路和临泉路交口附近,并在他所驾驶的车辆内将她强奸。事后,小娟趁其不备逃走并报警。次日凌晨3时许,朱某在某浴池被警方抓获。(来源:市场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