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男子开车撞人后非但不及时抢救伤者 竟杀人分尸被判死刑

 

发表时间:2012/7/27 9:18: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关注:浙江嘉兴市南湖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司机易廷满非但不及时抢救伤者,还将伤者杀害再分尸、抛尸。26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此案,被告人易廷满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去年9月,浙江嘉兴市南湖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司机易廷满非但不及时抢救伤者,还将伤者杀害再分尸、抛尸。26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此案,被告人易廷满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9月18日4时许,被告人易廷满驾驶农用机动三轮车至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步云集镇菜场送猪肉。当车行至步云集镇人民路与庆丰路交叉口时,被告人易廷满撞倒了骑自行车的被害人甘兴建。

  被告人易廷满下车后看到甘兴建伤势严重,为逃避责任遂将甘兴建拖至机动三轮车驾驶室副驾驶位置,并将自行车放置机动三轮车上后驾车逃走。不久,被告人易廷满将车停在路边,采用榔头击打头部、尖刀捅刺胸腹部的手段将甘兴建杀害。

  事后,为掩饰罪行,被告人易廷满先将甘兴建的尸体藏匿于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西村里洋桥港处,后于当晚用借来的剁骨刀将甘兴建的尸体肢解,并将头颅、躯干、四肢分装于四个编织袋内后抛弃。

  5月23日,该案公开开庭审理。

  “开始,我想送他去医院,后来又改了主意。主要实在没钱赔,我怕担责任。”易廷满事后说。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易廷满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诉请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易廷满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易廷满当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请求从轻处罚。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易廷满系临时起意犯罪,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易廷满驾驶机动车发生撞人事故后,为逃避责任,持刀捅刺被害人胸腹部致其死亡,又将被害人肢解后抛弃河中,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易廷满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情节恶劣,依法应予严惩。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不足以对被告人易廷满从轻处罚,不予采纳。

  最终,法院依法对其处以极刑。(完)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开车撞人,杀人分尸,死刑,南宁知名刑事律师
更多与 开车撞人,杀人分尸,死刑,南宁知名刑事律师 相关新闻:

·菜农开车撞人2次施救2次遗弃 被判故意杀人·大年初二两女子上门要债被人杀人分尸抛尸河道
·男子为嫖资起争执 杀死卖淫女并分尸·准大学生杀人分尸父亲窝藏 父子同堂受审
·男子强行讨债未果就开车撞人被依法逮捕

 
上一篇大学生住旅店偷看隔壁夫妻性生活被罚500元
下一篇南宁律师关注:4岁幼童小区玩耍,被30岁男子乱刀活活砍死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