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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关注:为弄钱花, 90后青年打晕“的姐”将其活埋

 

发表时间:2012/7/26 15:34:39 来源: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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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律师关注:20岁出头的少年,为了弄点钱花,便上演了一出抢劫“活埋”女出租车司机的恶性事件。接警后,三原警方用40分钟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

  南宁律师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昨日,记者在三原红原医院见到受害的姐杨某某。当时,她正在接受治疗,由于眼睛蒙着纱布,看不清表情。因为伤者刚休息,记者只能退出病房。据护士介绍,目前伤者双眼肿胀,身体没有发现外伤,虽然意识清醒但偶尔会出现头晕现象。

  随后,记者从三原县公安局了解到,7月24日上午10时许,犯罪嫌疑人杨某在三原县仓南路附近挡乘受害人驾驶的出租车,上车后,杨某谎称回嵯峨镇某村的家中取身份证。而当车辆行驶至目的地后,因为路上人多无法下手,杨某便在电话未拨通情况下与家人“通话”。

  目睹了杨某举动,的姐听信了他的谎言,将车开往嵯峨镇一荒废的水泥厂附近。杨某趁受害人不备,猛击杨某某头部将其击晕,之后,杨某竟在附近村民处借来一把铁锹,将昏迷的受害人拖到偏僻处进行掩埋。

  之后,杨某驾驶出租车试图逃跑,由于车技不佳车辆陷入泥中,贪心的杨某不愿放弃出租车,便找三位村民答应给报酬100元,让他们帮忙把车推出泥坑,然而就在此时,被掩埋不深的的姐突然清醒呼救,见状后,杨某抓起出租车内100余元快速逃离。

  村民急忙向警方报案。三原县嵯峨派出所民警6分钟赶到现场。简要了解情况后,在村民配合下,民警兵分两路,前堵后截沿嫌疑人逃跑方向追赶。到达三社村山顶后,发现犯罪嫌疑人并当场将其制伏。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杨某(男,1990年4月生,三原县嵯峨镇人)。他供述,因为父母离异而产生厌世心理。加上自己想弄点钱花,便打起出租车的主意。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记者 黄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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