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上班受伤致性功能障碍,妻子能够讨要“性福权”吗?
去年11月份,今年56岁的老刘(化名)在工作中被吊车砸伤,并导致性功能受损。为扞卫自己的权利,来自苏北的老刘将自己的老板告上了法庭。
同时,老刘的妻子也准备以无法享有婚内性生活,性生活权利受损害为由,要求丈夫的老板赔礼道歉,并赔偿一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上班被砸伤致性功能障碍
老刘是苏北一个地道的农民,记者见到他的时候,身材消瘦的他正蜷缩在座位上,表情沉闷。
“虽然已经过去半年了,但到现在还疼,特别是上厕所的时候,疼得直要命!”
老刘今年56岁,是名搬运工,17岁就跟着村里的叔叔辈四处打工。前几年,老刘回到了村里,并经朋友介绍来到了隔壁镇上的装修工地打杂,每个月1200块。
2011年11月24日,平静的生活出现了转折。当天下午4时许,老刘和几个工友把卡车上的装修材料搬下来,由于绑扎不牢,一块门板从车上掉下砸到了他得身上。老刘当场倒地。
随后,他被公司送往医院救治。“医生说我的骨盆都折了,在医院住了两个多月,结果落下了性功能障碍的毛病。”
找老板索赔 被说敲竹杠
据老刘介绍,在这次受伤后不久,发现自己身体功能方面的变化。“我不能勃起了,而且一上厕所就疼。老伴陪我去医院检查,镇上的几家医院都说治不了,我们又去了市里的医院,也说没办法,等慢慢恢复。”
今年1月份,老刘找到老板,老板要求私了。“他说可以赔给我两千块,还让我不要把事情闹大。”对于这个结果,老刘无法接受,“他一直说我是敲竹杠,到处说我其实根本没毛病。”
怎么才能确定老刘受伤的程度呢?老刘拿着市医院的病历来到了法院起诉,法院表示这样的诊断并没有权威性,需要进行鉴定。
为此,老刘来到了南京金陵男科医院司法鉴定所,进行性功能障碍鉴定,检测数据为九级。
妻子能否讨要“性福权”
同时,老刘的妻子也准备以无法享有婚内性生活,性生活权利受损害为由,要求丈夫的老板赔礼道歉,并赔偿一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对此,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殷建新律师解释,性功能障碍给受害人造成的最大影响并非是财产的损失,而是伴随其一生的精神伤害,给受害人的择偶、婚姻生活会造成巨大的影响,重者可导致受害人的精神严重失常。因此,目前的性功能障碍受害人仍是依据功能受损程度比照财产收入的减少来索赔,对该部分受害人来说,则明显不公。
“因此,我们建议司法机关在判决赔偿义务人赔偿性功能障碍受害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时要高于一般的身体残疾的受害人,更期待立法机关在立法时能考虑得更全面、周到。性功能障碍受害人的妻子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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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的鉴定规范,性功能司法鉴定时,男性年龄超过50周岁就要降低一个等级评定,所以老刘最后的伤残等级为十级。
那么,对于那些因工伤等原因导致性功能障碍的群体,为什么医院的病历和鉴定结果不能成为判定伤残等级的依据呢?
对此,南京金陵男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张鹏介绍,判断一个男人是否存在性功能障碍其实并不复杂,经过必要的检查就可以完成。但是当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人身伤害、医疗纠纷、婚姻纠纷、情感纠纷、涉嫌性侵害等案件中涉及性功能的问题时,由于牵涉到双方甚至多方的责任认定,简单的病情诊断就不能解决,必须通过性功能司法鉴定程序,综合分析事件发生经过、性功能障碍的实际情况、与事件的因果关系以及由此带来的伤残程度等出具司法鉴定报告,为法院判案提供法律依据。
“这个过程是比较复杂的,司法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这也是目前江苏省内具备男性性功能司法鉴定的机构仅有一家的缘故。”
“性福权”索赔案位列十大典型案件首位
超过50岁需降一个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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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公布的2010年十大典型案件中,广东省首宗“性福权”索赔案位列首位。
第一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该院十大典型案件的选择,主要以案件疑难度、对同类案件的指导性,以及法制教育意义等为标准,社会关注度也是其中一个因素。
这起“性福权”索赔案中,丈夫被工地铁门压伤下体,导致性能力丧失,妻子将该工地所属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婚内性生活权利损失费20万元。经法院调解,涉案公司方面“打包”赔偿给丈夫64万多元,妻子撤诉。据了解,64万元赔偿中,有7万元左右属于妻子的“精神损失”赔偿。
主审法官表示,虽然此案在是否受理以及受理后法律的适用上仍存在诸多争议,但对该案件的激烈讨论也反映出社会大众法律意识的提高,也引起司法界对该问题从法律层面予以关注,有利于司法的完善。据东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