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温州4月9日电(见习记者 赵小燕 通讯员 华萱)文化程度不高,却巧舌如簧,平阳一无业男子隐瞒真实身份,骗取信任后,以投资煤矿、赠送房产的名义骗取情人29万余元。近日,平阳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钱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责令退赔违法所得返还被害人。
被告人钱某,1968年出生,小学文化。2010年5月份,钱某化名“蔡某某”通过自己的情人结识了被害人王某,二人逐渐发展成情人关系。在两人交往期间,钱某出手阔绰,还自称有多处房产,摆出一副成功人士的架势,王某对此深信不疑。
不久,钱某声称自己的哥哥在山西开发煤矿,投资回报率高,邀请王某搭股。王某一口答应,并在2011年2月至5月期间,分多次给了钱某25.2万元。之后,被告人钱某又通过虚构在苍南县灵溪镇给王某买房并已支付首付,以及虚构其在杭州有房子需要装修的方式,从王某处骗取4万元。
钱某的计谋在于骗取钱财之后,又反过来将部分赃款用于讨好王某,这使得他的骗局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穿帮。但钱某的行为还是引起了王某家人的怀疑,王某的姐夫特地去山西的煤矿做了调查,发现蔡某某另有其人,并查出了钱某的真实身份,于是立刻报警。
2011年10月21日,钱某被抓获归案。庭审前,钱某及其亲属也已退赔赃款21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违法所得应予责令退赔,返还被害人,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