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肇事司机事发后逃逸 扮群众返回救人

 

发表时间:2012/4/8 9:39:12 来源:京华时报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杨某驾车剐倒骑摩托车者李某,事发后驾车离开现场,后以现场群众身份返回现场并协助救护,随后李某因抢救无效死亡。昨天记者从大兴法院获悉,杨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受审,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去年626日下午4点左右,杨某驾驶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大兴区兴华大街雪花电器厂门前路段时,与同向行驶的李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剐,致骑车人李某受伤,后李某被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检方指控称,事发后杨某驾车离开现场,后又以现场群众身份返回现场并协助急救人员将李某送至医院。次日,杨某到交通队投案。经交管部门认定,杨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

 

  检方认为,杨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且交通肇事后逃逸,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时,杨某认可检方的指控。

 

  杨某辩解称,事发当时他并不知道开车剐倒李某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开车离开后,在他车上的家人告诉他好像是剐伤了骑车人。但当时路上没有停车位,他往前开了二三百米,停好车后返回现场。因路人报警,很快,急救车赶到,杨某还帮助急救医生把伤者送到医院。

 

  事发当天,杨某一直没有和救护人员说自己是肇事司机,事发时和在医院也没有及时报警。对此,杨某辩称,他因害怕挨打并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当时隐瞒了自己是肇事者的身份。对此说法,检方并不认可,检方称在杨某离开医院之前,李某的家属尚未赶到。

 

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记者王丽娜)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交通肇事逃逸应负什么刑事责任?肇事逃逸如何认定,交通肇事罪请刑事律师辩护如何收费?
更多与 交通肇事逃逸应负什么刑事责任?肇事逃逸如何认定,交通肇事罪请刑事律师辩护如何收费? 相关新闻:

·广州一男子驾跑车撞飞路人遭民警鸣枪示停竟碾·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人逃逸的保险公司也不得免
·[南宁交通律师] 小舅子肇事后逃逸 姐夫出招“·南宁古城路口事故调查:司机属醉酒驾驶 属交通

 
上一篇17岁女子产子后将其扔进垃圾桶致死被判刑
下一篇店主明知妻子吃假避孕药后怀孕仍予以销售被判刑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