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仅十七岁的燕子在厕所产子后,用手掐男婴颈部,又用纸巾塞住男婴的嘴,其后将男婴扔进垃圾桶,致男婴死亡。昨日,未成年少女燕子在广州市南沙区法院过堂受审。一名16岁的女学生小静在学校厕所产下一女婴后将其溺死,同一天被番禺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这两个案件有很多相同或相似之处。小静怀孕九个多月,其家长、老师及室友无一人发现其有孕在身;而燕子更加夸张,连其本人都不知道自己怀孕了。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6月21日8时许,燕子在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沙区中心医院一楼急诊室女厕所生下一名男婴。分娩后,燕子用手掐男婴颈部,又用纸巾塞进男婴口中,后将男婴扔进垃圾桶,导致男婴死亡。燕子处理完男婴离开厕所,因产后失血过多被送到急诊室抢救。
清洁工发现被弃杀婴儿
据悉,燕子事先并不知道自己怀孕的事实,其父母也全然不知,当天其因腹痛而被父母送至医院,并在医院厕所意外产下一名男婴。后来,南沙中心医院的两名清洁工在厕所垃圾桶里发现了被弃杀的婴儿。
一条崭新的生命刚来到这个世界就被扼杀了。公诉人说,尸体鉴定结论书说明死婴双侧肺充盈红润,肺沉浮试验呈阳性反应,分析得出死者为足月产新生儿。经咨询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法医,通过肺沉浮试验可测试婴儿生下来时是否有呼吸,如果生下来有呼吸过,那么肺部浮于水上。从尸检照片上看,死者的肺部浮于水上,足以证明死婴生下来是活体。
庭上,燕子一直哭泣。她承认自己的所有行为,“自己当时因为突然生了一个孩子,很害怕,不知道如何处理,怕别人说我未婚先孕,于是就想将孩子偷偷处理掉”。
“本案严格来说是一个悲剧,一位心智还未成熟的母亲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诞下了一个新生儿,她彷徨失措,在没有其他人对她进行必要指引的情况下她为了掩盖分娩的事实而实施了一个错误的行为,亲手杀害了自己的亲生儿。”公诉人说。
“小宝宝在还未看清这个世界、看清自己母亲的情况下就被自己的母亲亲手夺去了生命。母亲当时的行为虽情有可原,但她的行为直接导致一个生命的死亡,已经触犯了刑法。”公诉人认为燕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燕子父母长期在外务工
由于本案情况特殊,公诉人未对该案发表量刑建议。但公诉人指出,被告人燕子在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根据刑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根据刑法,可以从轻处罚;其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而且毕竟被告人是在一个特殊的情况之下实施了本次犯罪,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比照其他的故意杀人案件相对较低。
根据辩护人发表的辩护意见显示,燕子的亲生父母由于长期在外务工,导致燕子成为了一个留守儿童。根据心理咨询师为燕子制作的心理评估报告,由于缺乏父母的照顾,导致燕子性格比较内向,造成了一定的心理缺陷,因此家人关心的缺位也是本案不可或缺的原因。
“ 悲剧的背后,被告人的无知固然是主要因素,但社会性教育的不足也是本案的一个因素。”公诉人提请合议庭注意,在认定被告人适用刑罚时应引用刑法第232条的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规定,给予被告人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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厕所弃婴案频发 均以故意杀人罪起诉
近几年,新闻媒体报道过不少年轻女性在厕所产子后,以各种方式将孩子杀死或遗弃的新闻,她们均因故意杀人罪被起诉。因为无知,这些年轻女性扼杀了自己的亲生骨肉,也因此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但类似事件仍然一再发生,警醒父母、学校对未成年人亟待加强性教育。
2008年8月,在深圳打工的17岁少女小薇在厕所产子后,将其亲子残忍地从高楼抛下摔死。深圳罗湖区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小薇提起公诉,小薇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2009年1月28日,广州17岁的打工妹严某某在厕所生下孩子,初生婴儿落进马桶,严某某将孩子拾起后将其从五楼扔下致死。广州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严某某有期徒刑六年。
2009年2月8日,在深圳某服装厂打工的女工阿霞在公司宿舍的洗手间分娩下一女婴,分娩后拽断脐带,将女婴扔出洗手间窗外。女婴跌落二楼平台,当场死亡。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阿霞当庭翻供,称女儿出生时就已经死了。
2010年6月14日,19岁女孩梁某某在厕所生下一女婴,因男友说经济条件不允许,不想要小孩,于是将刚生下的女婴丢进厕所水箱淹死。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梁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判处梁某某的男友林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2011年11月10日,正在上课的广州某中专院校学生小静突然感觉肚子痛,向老师请假回宿舍休息。不久,就在厕所内产下一女婴。手足无措间,小静竟将婴儿放入装满水的桶里,导致婴儿溺水身亡。记者练情情 通讯员南检宣、崔杰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