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武新)男子郑某谎称与12岁女孩美美(化名)交朋友,将她骗到自己的暂住地和亲戚家,多次进行诱奸。昨天,记者获悉,西城检察院以强奸罪对郑某批准逮捕。
2011年7月,美美趁着放暑假,来到北京看望父母。她的父母都在北京卖菜,他们每天忙于生意,没有时间多陪伴女儿。23岁的郑某与美美的父母在同一个菜市场,做卖主食的生意。渐渐地,美美与郑某熟识了,双方互留了手机号码。后来,美美开学后回到老家继续念书。
在老家,美美与郑某继续保持着电话联系,郑某在电话里提出要和美美交朋友,并强烈要求美美来北京相见。美美欺骗奶奶说,学校要交校服钱300元。她拿到钱后,就来到了北京,找到了郑某。郑某悄悄将美美领回暂住地,强行与美美发生了关系。几天后,郑某担心美美父母发现此事,又将美美带回了河北亲戚家,继续奸淫。
2011年9月18日,美美父母得知女儿下落不明,他们遍寻女儿无果。后来,他们听菜市场的同行说,看到美美和郑某一起离开北京,就向警方报了案。2012年2月,郑某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