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3/12 23:31:42 来源:合肥晚报
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公开宣判了一起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的案件,以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三年。
彭某在其位于滁州市琅琊区桥东街的家中个体经营小店。2011年8月31日上午,彭某在店内非法向高中生小雨(化名)出售鼠药。小雨买回鼠药后,当天中午将鼠药掺杂在米中煮饭给自己的母亲吃,致其母亲死亡。经鉴定,小雨的母亲系毒鼠强中毒死亡。2011年9月7日,公安机关根据小雨的指认,从彭某的店里扣押尚未出售的鼠药28包。经鉴定:查扣的鼠药中检出毒鼠强成分。 (赵士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