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吸毒男子拿父亲身份证 办信用卡透支套现被判刑

 

发表时间:2012/2/27 22:46: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中新网温州227日电(见习记者 赵小燕 通讯员 华萱)一个早已过了而立之年的温州平阳人张某,曾因吸毒被劳动教养两年,这之后索性破罐子破摔,不仅吸毒恶习不改,而且多次拿其父的身份证去办信用卡,再予以透支、套现。近日,平阳法院审理了这起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案件。

 

  张某,平阳人,1976年出生。曾因吸毒被劳动教养两年,之后,张某一直无所事事,生活上离不开父母的接济。

 

  一次,张某从朋友那里听说,办几张信用卡可以用来套现,就能解决资金周转不灵的问题。他马上想到了自己的父亲,因为自己有案底,也没有什么财产,很难办理信用卡,但父亲不一样,他的身份证和财产证明他最方便下手。

 

  随后,张某在200711月和20089月两次在未经其父同意的情况下,用父亲的身份证和房产证作为证明,冒用其父的名义分别在两家银行骗领了信用卡。

 

  一开始,张某持卡进行透支消费并按期还款,然而,20097月,张某被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二年,20103月,又因犯盗窃罪获刑九年,并处罚金25000元。锒铛入狱的他因此无法继续还款,共拖欠两家银行本金加利息、滞纳金共计28000余元。

 

  两家银行随后报案,经过调查,警方发现,这些信用卡的实际使用者是张某。去年5月,张某从监狱被押回重新审查。知道真相后,对儿子失望透顶的父母拒绝为张某支付欠款和滞纳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鉴于张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其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漏罪,应当予以数罪并罚。被告人违法所得应予追缴或责令折价退赔。

 

平阳法院一审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连同前罪所判处的刑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5000元。同时责令张某退赔赃款28000余元,分别返还给遭受损失的两家银行。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冒用他人身份证去办信用卡透支、套现将被追究刑责,信用卡透支、套现万元将立案,偿还欠款可不追究刑责?
更多与 冒用他人身份证去办信用卡透支、套现将被追究刑责,信用卡透支、套现万元将立案,偿还欠款可不追究刑责? 相关新闻:

 
上一篇离婚女子重提诉讼 告前夫隐匿财产
下一篇婚外恋引发家庭惨剧:女子不满丈夫包养情人 将其锤杀被刑拘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