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三年前与丈夫办理了离婚,当时只分割了一处房产。后来刘女士发现,前夫竟然还有多处房产以及大量存款,为此她在离婚三年后将前夫起诉到法院要求重新分割。昨天记者获悉,密云法院溪翁庄法庭已受理此案。
刘女士起诉称,她与前夫张先生于1982年登记结婚,2007年10月,双方因离婚官司起诉到法院,2008年6月20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两人离婚,但当时法院只对一处房产予以分割。刘女士说,离婚后经她调查了解,前夫张先生有多处房产及大量存款。在她与张先生分居期间,对方就曾大量转移和隐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其中有部分房产产权及存款登记到了张先生的亲友名下,但是的确是她与张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购置或储蓄的,其中也有多处房产已经过多次交易。现在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张先生则辩称,前妻所述并不属实,并不存在多处房产和财产,因此不同意刘女士诉讼请求。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王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