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温州2月26日电(见习记者 赵小燕 通讯员 华萱)温州一离异男子以结婚入赘女方为幌子,通过虚构身份及家庭情况取得女方的信任,再以投资做生意为由骗取“丈母娘”钱财。近日,平阳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并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返还被害人。
黄某,温州平阳人,1979年出生,离异后和孩子一起生活,平日里是个无业游民。
2011年4月的一天,黄某化名“陈平”找到了一个媒婆,自我介绍说自己是一名29岁的单身未婚男青年,愿意上门入赘,委托媒婆为他介绍对象。
同年8月的一天,媒婆为黄某介绍了镇上的姑娘小丽(化名)。小丽家境富裕,其父母苦于没有儿子能为他们守业撑家,小丽的母亲李某对黄某非常满意,黄某心下觉得不虚此行,他很快与这户人家达成了上门入赘的意向。
几天后,黄某就迫不及待地以出门做生意需要路费为由向李某借了2000元钱。李某对黄某喜欢归喜欢,但还是保持谨慎的态度,提出要与黄某的家人见面。这一切均在黄某的意料和布局之中,他谎称自己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改嫁出走,亲人只剩一个常年在外地做生意的哥哥“陈国”,并提供了“陈国”的电话号码。
李某通过电话与“陈国”取得了联系,“陈国”在通话中表示他同意“陈平”入赘到李某家中。李某这下对黄某算是彻底放了心,随后汇给他2000元钱。
随后的20天时间内,黄某又以其工厂排污、机器维修等多次为由向李某借钱。
同年9月,黄某以做生意需要金项链撑面子为由,要求李某给他买一条金项链,这次李某一反常态,没有答应她眼中的好女婿“陈平”的这个要求。黄某又提出借李某丈夫的金项链戴一天,李某也没同意。
此时,黄某总共从李某处骗得12500元。
李某家人开始觉得事有蹊跷,便与“陈国”联系,要求与其见面。一开始,“陈国”百般推脱,但很快经不住李某的追问,这才承认自己是黄某的朋友,是“陈平”找来假扮的哥哥。
李某一家恍然大悟,立刻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将黄某传唤到案。后经警方查明,黄某在与小丽交往期间,又先后以购买保险、介绍女朋友、周转资金为名,共向另外三人诈骗15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违法所得应予责令退赔,返还被害人,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