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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刑事律师] 女子不满男友提出分手向其泼硫酸获刑13年

 

发表时间:2012/12/3 22:31:11 来源:海南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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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广哲律师事务所陈达虎律师认为,本案是因感情纠纷引起的,当事人汤穆芬没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没有理性地对待婚恋,而且法律意识淡薄,最终酿成惨剧。

  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我国《刑法》第67条明确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陈达虎提醒,青年男女应理性处理婚恋纠纷,不要因为一时冲动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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