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南宁刑事律师] 江苏:一女子遭20年家暴后杀夫 婆家要求宽大处理获刑7年

 

发表时间:2012/12/14 23:14:34 来源:中国江苏网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南宁刑事律师] 江苏:一女子遭20年家暴后杀夫 婆家要求宽大处理获刑7年 广西/南宁律师 ,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律师咨询电话:13878124891

  今年8月,江苏南通通州一女子锤杀丈夫。今日,这一备受社会关注的“以暴制暴”案在江苏通州法院一审宣判,妻子左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判决结果一出,旁听席上无论是凶手还是被害者家人均向法官致谢。

  记者了解到,左某杀了丈夫后,她的婆婆以及死者的兄弟姐妹都向司法机关联名请愿,要求宽大处理左某。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大家都知道,左某已经忍受了丈夫20多年的残忍家暴。

  左某46岁,20多年前嫁给晏某后,才发现晏某脾气暴躁、酗酒,酒后乱发脾气,动辄骂人和打人。左某和一对儿女多次遭受晏某的殴打,有时晏某酒后还殴打自己的兄弟姐妹。

  更令人恶心的是,如今年过半百的晏某酒后还时不时骚扰儿媳,家人有怒难言。面对无耻而暴力的丈夫,左某更多的是选择默默忍受。

  左某说,自己也提出过离婚,可晏某扬言离婚就不会放过她。再加上当初念及孩子小,就一再忍让。岂料,晏某有恃无恐,暴力倾向越来越严重。

  今年8月24日晚上8点左右,晏某酒后一回到家,就开始辱骂妻子和儿子,并拿出一把锤子欲砸儿子。左某终于不堪忍受,乘晏某不备夺下锤子,连续猛砸晏某头部数锤,最终将晏某砸死。稍后,左某拨打了110自首。

  案发后,左某的婆婆带头写请愿书,其子女及晏某的兄弟姐妹也都联名写了请愿书,请求司法机关从宽处理左某,给她一条生路。

  左某的婆婆王某说:“儿子的死,我做母亲的当然痛心,但我不能怪罪我的好儿媳。她本本分分,勤俭持家,是我儿子不争气,我做母亲的也看不下去,我儿媳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儿子的死那是他的命,他自己造的孽。希望司法机关能对我儿媳宽大处理,救救我的好儿媳。”晏某的子女及兄弟姐妹也认为晏某是一个恶魔,经常暴力虐待妻子及其家庭成员,所以是死有余辜,希望对左某从轻发落。

  办案人员说,“受害者的家属为凶手请愿,而且是亲生母亲和兄弟姐妹,这种情况很罕见,这是一场情与法的碰撞。”

  法院审理后认为,左某使用暴力手段,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惩处。鉴于左某案发后自首,且被害人在事发时存有重大过错,左某的行为得到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综合以上因素,法院决定对其减轻处罚。

  通州法院人民陪审员表示,“这一案例警示我们广大女性,要知法学法,自强自爱,这样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有效地保护自己。遇到家庭暴力只有通过正当的途径,比如说可以求助公安机关、大调解中心、妇联或当地居委会等,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可及时拨打‘110’报警向公安部门求救。受到严重伤害和虐待时,要注意收集证据。如果经过努力,对方仍不改暴力恶习,离婚不失为一种理智的选择。这也是目前摆脱家庭暴力的一种方法。否则以左某这种极端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不但解决不了还会给整个家庭带来不幸。”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南宁大成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南宁优秀律师
更多与 南宁大成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南宁优秀律师 相关新闻:

 
上一篇[南宁律师] 女子不堪被不育丈夫逼迫“借种”生子投毒杀夫
下一篇[南宁律师] 17岁少年强奸后将女子砸成重伤一审被判十年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