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刑事律师] 江苏:一女子遭20年家暴后杀夫 婆家要求宽大处理获刑7年 广西/南宁律师 ,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律师咨询电话:13878124891
今年8月,江苏南通通州一女子锤杀丈夫。今日,这一备受社会关注的“以暴制暴”案在江苏通州法院一审宣判,妻子左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判决结果一出,旁听席上无论是凶手还是被害者家人均向法官致谢。
记者了解到,左某杀了丈夫后,她的婆婆以及死者的兄弟姐妹都向司法机关联名请愿,要求宽大处理左某。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大家都知道,左某已经忍受了丈夫20多年的残忍家暴。
左某46岁,20多年前嫁给晏某后,才发现晏某脾气暴躁、酗酒,酒后乱发脾气,动辄骂人和打人。左某和一对儿女多次遭受晏某的殴打,有时晏某酒后还殴打自己的兄弟姐妹。
更令人恶心的是,如今年过半百的晏某酒后还时不时骚扰儿媳,家人有怒难言。面对无耻而暴力的丈夫,左某更多的是选择默默忍受。
左某说,自己也提出过离婚,可晏某扬言离婚就不会放过她。再加上当初念及孩子小,就一再忍让。岂料,晏某有恃无恐,暴力倾向越来越严重。
今年8月24日晚上8点左右,晏某酒后一回到家,就开始辱骂妻子和儿子,并拿出一把锤子欲砸儿子。左某终于不堪忍受,乘晏某不备夺下锤子,连续猛砸晏某头部数锤,最终将晏某砸死。稍后,左某拨打了110自首。
案发后,左某的婆婆带头写请愿书,其子女及晏某的兄弟姐妹也都联名写了请愿书,请求司法机关从宽处理左某,给她一条生路。
左某的婆婆王某说:“儿子的死,我做母亲的当然痛心,但我不能怪罪我的好儿媳。她本本分分,勤俭持家,是我儿子不争气,我做母亲的也看不下去,我儿媳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儿子的死那是他的命,他自己造的孽。希望司法机关能对我儿媳宽大处理,救救我的好儿媳。”晏某的子女及兄弟姐妹也认为晏某是一个恶魔,经常暴力虐待妻子及其家庭成员,所以是死有余辜,希望对左某从轻发落。
办案人员说,“受害者的家属为凶手请愿,而且是亲生母亲和兄弟姐妹,这种情况很罕见,这是一场情与法的碰撞。”
法院审理后认为,左某使用暴力手段,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惩处。鉴于左某案发后自首,且被害人在事发时存有重大过错,左某的行为得到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综合以上因素,法院决定对其减轻处罚。
通州法院人民陪审员表示,“这一案例警示我们广大女性,要知法学法,自强自爱,这样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有效地保护自己。遇到家庭暴力只有通过正当的途径,比如说可以求助公安机关、大调解中心、妇联或当地居委会等,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可及时拨打‘110’报警向公安部门求救。受到严重伤害和虐待时,要注意收集证据。如果经过努力,对方仍不改暴力恶习,离婚不失为一种理智的选择。这也是目前摆脱家庭暴力的一种方法。否则以左某这种极端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不但解决不了还会给整个家庭带来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