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刑事律师] 四旬男子QQ聊天竟用15岁儿子照片诱骗女中学生将其强奸 广西/南宁律师 ,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律师咨询电话:13878124891
山东潍坊一四旬男子通过手机QQ聊天结识了15岁的女中学生“网友”李某,为骗取对方信任,竟把自己15岁儿子的照片发给女“网友”谎称是自己,如约见面后凶相毕露使用威胁手段将女中学生李某强奸,近日,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检察院以强奸罪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刘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今年43岁的刘某是吉林省白城市人,三年前来潍坊打工,因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固定工作,所以一直在劳务市场打零工。在闲来无事等待雇主过程中,刘某迷上了用手机QQ和别人聊天。今年6月,他在网上结识了潍坊某中学15岁的女中学生李某后,谎称自己是潍坊某学校在校生,为博取对方信任,还把自己十五岁儿子的照片发给了李某,李某信以为真。接下来的几天,刘某的花言巧语使李某对从未谋面的“网友”颇有好感。一天,当李某应邀满心欢喜地来到潍城区于河街道与“网友”会面时,发现情况不对,刘某随即编造出“儿子委托自己来接”的谎言,驾驶摩托车将李某带至自己朋友租住的一处民房,其后,凶相毕露,使用威胁手段强行将其奸污。事后,还用手机给李某拍了裸照,要求她“陪”自己三次后将照片删除,否则就发到互联网上,使李某无脸见人。倍感屈辱的李某回家后,母亲发现她神情异常,经再三追问李某才道出实情,母亲听后立即领其到公安机关报了案。(韩卫东倪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