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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民事律师] 爷爷奶奶立遗嘱将房产留给孙子 父亲霸占遭起诉

 

发表时间:2012/10/17 10:07:43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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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房产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律师咨询电话:13878124891 [南宁民事律师] 爷爷奶奶立遗嘱将房产留给孙子 父亲霸占遭起诉

  因为一份遗嘱,父子对立。为了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未成年的孩子请求检察机关帮自己讨回公道,要回被父亲占有的本属于自己的两套房产。为了查明真相,下关区检察院找来专业部门进行鉴定,最终真相大白,还了孩子一个公道。

  【起因】

  【调查】

  两套房产引发的纠纷

  2010年,16岁的王天委托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张萍来到了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检察院,请求检察院支持起诉。据律师介绍,王天的亲生父亲老王,欺瞒南京某公证处和南京房产管理部门,将爷爷、奶奶立遗嘱留给孙子的两处房产,过户变更到老王名下,导致王天的生活来源被截断。

  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十分重视此事,他们到有关社区、派出所、房产部门、医院等单位展开调查工作,逐渐了解了王天家的情况:老王与前妻已离异,后再婚娶了于某,王天随亲生母亲生活,现在居住在外公外婆家,母亲患有精神残疾。王天的爷爷奶奶名下各有一套房产,2006年11月,王天的奶奶病重,当时已半身不遂的爷爷拿出事先已写好的一份遗嘱,主要内容是两位老人过世后将房产过继给孙子王天,请了几位亲属签字证明。但由于当时王天的奶奶已经神志不清,无法签字。2006年12月,王天的奶奶去世,时隔不久爷爷也去世。

  2010年2月,因为吸毒已经被第二次劳教的老王被释放后,来到南京市某公证处,自称其父母生前没有立下遗嘱,拿到继承权公证书。3月份,老王到房管部门将两套房子过户到了他的名下。

  【调查】

  字迹鉴定解开谜团

  在王天提供的遗嘱上可以看到,订立的具体时间是2006年11月24日,主要内容为:如果爷爷、奶奶二人均已去世,两人全部财产及房产都由孙子王天继承和拥有。遗嘱上有王天的爷爷、奶奶和三位亲属证明人的签字,以及王天爷爷和奶奶按的指纹印,其中王天奶奶的签字笔迹凌乱很难辨认,非正常书写。

  检察机关在查明了王天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后,根据相关规定,决定立案审查,以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王天维权。

  为了确定这份遗嘱的真实性,检察官分别找到遗嘱上的三名见证人,这三人是王天奶奶的亲属。三人都认可自己在遗嘱上的签名是真实的,但均称没有亲眼看见王天的爷爷和奶奶在遗嘱上签名,也不知遗嘱是何人书写。而王天爷爷和奶奶已去世多年,无法进行指纹比对鉴定。为此,办案检察官分别到王天爷爷和奶奶的原单位,搜集到他们多时段笔迹样本,进行笔迹鉴定。

  经鉴定,最终确认遗嘱正文部分的字迹和立遗嘱人处的签名是王天爷爷亲笔书写,但王天奶奶的字迹无法鉴定。最终,该遗嘱的效力得到了印证,并与遗嘱上三名见证人的签字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判决】

  双方最终达成协议

  “明明有遗嘱,老王的行为侵犯了未成年儿子的合法权益!”2010年9月10日,下关区检察院民行科向下关区法院提交该案的调查笔录、检验鉴定书等证据,出具支持起诉书,提起了民事支持起诉。

  法院合议庭经过审理认定了检察机关查明的事实。法院认为,有证据证明王天的爷爷在遗嘱上签字确认,但没有证据证明王天的奶奶签字确认,只认定该遗嘱表达了王天爷爷的意愿,即王天爷爷的遗产由王天继承。对王天奶奶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2010年12月1日,下关区法院一审判决王天爷爷和奶奶的两处房产,由原告王天继承四分之三,王天的父亲被告老王继承四分之一。但王天不服,提起上诉。

  2011年2月28日,老王在家中突然死亡。老王的后妻于某以老王继承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在4月11日,于某却向法院撤诉。

  之后,于某和王天因老王死亡后遗留的四分之一房产的份额继承问题再起纠纷。2011年9月8日,王天和作为其法定代理人的外公向下关区法院起诉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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