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财政局的相关人员在证言中称,争取资金的工作由马万林负责,企业科向上级财政部门申报的项目,需由马万林批准,马万林还会对相关的项目或企业进行“排序”。一般排在前面的企业,更容易得到机会。
但马万林否认曾对上报项目或企业进行排序。至于马万林是否通过正规渠道为这些企业争取到资金支持,案件并未提供相关细节。但据记者了解,马万林在庭审中称,申请这些专项资金,也有一定的“技巧”。
“首先是要吃准上级精神”,马万林称,必须把握好政策,了解下一步财政支持的重点方向,然后对辖区的情况进行了解。作为财政部门要提前介入,一旦政策下来,尽快让下面上报项目,再和上面沟通、争取。“(虽说)政策面前人人平等,但资金给与不给,给多给少,给早给晚,不一样。要和上面沟通,让上级了解咱们的想法,最终决定权还在上级。”
索贿钱款给情人买房产
利用手中职权,收取“活动经费”,马万林获利不小。
但这些钱,马万林称没有给家里使用一分。他说,他用其中的80万元在朝阳区双井买了一处房产,又给了情人熊莉(化名)差不多上百万元,“剩下的都被我挥霍了”。
这处房产后来转到熊莉母亲的名下。据了解,办案机关向熊莉母亲了解情况时,她尚不知道名下有一处房产。直到办案人员向她出示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证书等材料时,她才知道是女儿用她的身份证代她办理了相关手续。
即便如此,马万林因涉嫌受贿案发后,马万林的家人还帮他退回了赃款110余万元。
马万林的辩护律师说,110万元对马万林的家属来说,数额特别巨大,“是这个家庭10年的收入”。辩护律师说,马万林涉嫌受贿的钱,其家属没有使用一分,但仍四处筹钱帮马万林退回赃款。下一步,马万林的家属准备将自家的房子出售,帮马万林积极退赔赃款,“由此可见其认罪态度”。
检方建议量刑十年以上
检方认为,马万林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主管、决定、上报专项扶持资金的职务便利,索取财物,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马万林索取财物295万元,根据相关规定,建议对其在10年以上量刑。鉴于其是索贿,应从重处罚。检方表示,鉴于马万林主动到纪检委交代自己的行为,并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应对其减轻处罚,马万林的家属亦积极为其退赃,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马万林的辩护律师称,考虑到他的认罪态度及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建议对马在10年以下量刑。
马万林虽认可指控的大部分事实,并对自己犯下的错误表示后悔,但一直不承认有索贿情节。对于有人直指他索贿,他说,“这些细节我都记不清楚了,他们怎么记那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