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财政局原局长马万林,涉嫌索贿295万元,昨天在顺义区法院受审。掌管一区财权的财政局长,如何“以权获利”?透过本案,或可管窥一二。
据检方指控,利用主管为企业争取专项扶持资金的职务便利,马万林在担任顺义区财政局副局长期间,为部分乡镇、企业申报专项资金后,涉嫌以活动费、包装费等名义,索贿295万元。
举报信致局长落马
马万林案发,源于一封举报信。
去年,一封递到市检察院的举报信称,时任顺义区财政局局长的马万林,在任职副局长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受贿。此后不久,马万林竟主动到顺义区纪检委投案。去年11月,纪检委对其实行“双规”。一个月后,马万林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不久被批捕。马万林的仕途由此终止。
现年43岁的马万林,具有研究生学历,案发前任顺义区财政局局长。据公开的履历显示,马万林的仕途即始于顺义区财政局。21年前,22岁的马万林成为顺义财政局工企科的一名普通科员,后调任顺义国资局,1999年10月至2001年6月,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2001年10月又调回财政局任业务科科长。
不到半年,即升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在副局长职位上,其坐稳5年,目前被指控的索贿行为,也在此间发生。2007年10月,马万林调任顺义区北小营镇党组副书记、镇长,约两年后重返财政局,任党组副书记、局长。
担任副局长期间,马万林主要分管企业科、办公室等科室的工作。区一级财政局的企业科,主要负责管理本区粮食、副食品等专项储备经费、风险基金以及城市公用事业等政府各专项资金和专项补贴等。掌管企业科,让马万林大权在握,但同时也让他陷入各种诱惑,并由此落马。
负责申请专项资金
财政局企业科的工作内容之一,便是为本区部分乡镇、企业申报政府各种名目的专项扶持资金。
据马万林称,申报资金的一般流程是,区县财政局根据国家和上级对相关企业的扶持政策,向各乡镇和企业征集项目。镇一类的企业由镇负责,开发区的企业由开发区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整合。企业科将符合标准的项目整合后报给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指定相应的中介机构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市财政局安排资金下拨到区财政或者相关部门,再按照程序下拨给各企业或相关单位。资金扶持的方式有银行贷款贴息、拨款补助和引导性委托入股方式。
“专项扶持资金,就是白给的钱”,马万林说,在争取资金、协调关系上,他付出了很大的精力,“这个大家都很清楚”。
被控主动要“经费”
付出的精力,马万林以另一种方式获得回报。
根据查明的事实,检方指控,2005年8月至2007年1月,任职顺义区财政局副局长的马万林,为本区部分乡镇、企业申报专项资金项目,待资金获批后,以活动费、包装费等名义,索取295万元。马万林到案后,供述了几笔受贿情况。其中一笔涉及北务镇。马万林供述称,他和该镇的领导吃饭、聊天时,对方说镇里经济比较困难,希望申请专项资金项目。
时任该镇党委书记的人士称,2005年,为了扶持镇辖企业发展,他找到区财政局企业科,也找到马万林,希望对方能帮助获取资金支持。资金批下来后,马万林明确提出需要活动经费。资金拨付到位后,马万林又打电话索要,“说需要给市里活动经费”。
这次申请,北务镇获得专项资金230万元,名目是扶植一个纸制品项目、一家公司泡沫塑料制品生产线改造项目、一家公司的生态科技项目,北务镇给了马万林35万元“活动经费”。用类似手法,马万林从顺义区南法信镇、北小营镇、牛栏山酒厂分别拿了130万、80万、50万“好处费”。这些钱大部分打入马万林朋友所开办的装潢公司的账户。
被指给申请企业“排序”
对于检方的指控,据记者了解,在庭审中,马万林承认,在部分乡镇和企业申报专项资金项目获拨款后,他以活动经费、包装费的名义收取了费用。而实质上,获取专项资金,申报企业不需要提供费用。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是否符合申请标准?若同样达到标准,送钱的企业和未送钱的企业是否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