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的原理,法院认定赵枫林交付给孙黎林、李心如的100万元系委托理财的款项;且中信信托公司已于2010年4月14日终止了其信托产品,并已将信托本金和收益总计108万余元兑现给投资人,故孙黎林、李心如应当及时将上述款项归还给委托人赵枫林。至于李心如提出赵枫林交付其和孙黎林的100万元系赠予性质的抗辩意见,因李心如未向法庭提供充分的证据,故法院不予采信。据此,2010年7月14日,无锡市滨湖区法院依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作出判决:孙黎林、李心如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5日内给付赵枫林1081161.11元。
委托理财官司引出婚姻官司
一审判决后,李心如不服,向无锡市中级人法院提起上诉。在此案审理期间,李心如同时也向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其与孙黎林离婚。
此后,李心如又对理财产品上诉提出撤诉。2010年11月10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民事裁定,认为李心如自行申请撤回上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据此,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裁定准许李心如撤回上诉。二审案件受理费13800元减半收取6900元,由李心如负担。同时,关于孙黎林和李心如的离婚案,两人也在同日签收了无锡市中级法院签发的民事调解书,上书:“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调解协议:孙黎林与李心如离婚。双方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由双方自行分割完毕。一审案件受理费9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90元合计180元,由李心如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或特别授权代理人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故事背后
近年来,因受市场经济冲击拜金主义思想影响,在涉及大笔财产补偿、房产、遗产、投资收益等巨额经济利益面前,亲情有时不堪一击。家庭成员间由于过于强调物质利益,忽视亲情,出现了人情淡漠世态炎凉的趋向。
法律面前证据大于亲情。是理财产品而非赠予明明白白,是金钱重要还是亲情重要,各自当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