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雅虎 电信114 搜狗 新浪 网易 腾讯SoSo 中搜 MSN tom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案件报道:老太起诉儿媳儿子讨百万巨款

{FS_新闻日期-来源-作者}

 

  依据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的原理,法院认定赵枫林交付给孙黎林、李心如的100万元系委托理财的款项;且中信信托公司已于2010年4月14日终止了其信托产品,并已将信托本金和收益总计108万余元兑现给投资人,故孙黎林、李心如应当及时将上述款项归还给委托人赵枫林。至于李心如提出赵枫林交付其和孙黎林的100万元系赠予性质的抗辩意见,因李心如未向法庭提供充分的证据,故法院不予采信。据此,2010年7月14日,无锡市滨湖区法院依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作出判决:孙黎林、李心如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5日内给付赵枫林1081161.11元。

  委托理财官司引出婚姻官司

  一审判决后,李心如不服,向无锡市中级人法院提起上诉。在此案审理期间,李心如同时也向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其与孙黎林离婚。

  此后,李心如又对理财产品上诉提出撤诉。2010年11月10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民事裁定,认为李心如自行申请撤回上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据此,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裁定准许李心如撤回上诉。二审案件受理费13800元减半收取6900元,由李心如负担。同时,关于孙黎林和李心如的离婚案,两人也在同日签收了无锡市中级法院签发的民事调解书,上书:“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调解协议:孙黎林与李心如离婚。双方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由双方自行分割完毕。一审案件受理费9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90元合计180元,由李心如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或特别授权代理人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故事背后

  近年来,因受市场经济冲击拜金主义思想影响,在涉及大笔财产补偿、房产、遗产、投资收益等巨额经济利益面前,亲情有时不堪一击。家庭成员间由于过于强调物质利益,忽视亲情,出现了人情淡漠世态炎凉的趋向。

  法律面前证据大于亲情。是理财产品而非赠予明明白白,是金钱重要还是亲情重要,各自当思量。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2页  1  2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联词案件报道 老太 起诉 儿媳 儿子 百万巨款
关键词
相关新闻:

·[南宁律师] 女子生前借数百万从事非法经营 丈·儿子多次借高利贷欠巨款 六旬父亲将其杀害
·男子向银行贷巨款养情人 妻子被判共同还钱·丈夫背妻子在外借巨款“玩失踪” 法院判丈夫独
·女出纳在丈夫怂恿下吞噬千万巨款 逃亡途中整容·一村出纳挪百万巨款供儿子挥霍被捕
·丰田轿车藏39万巨款 停路边两周无人认领·百岁方丈状告老友拖欠120万巨款

图片新闻:
和尚结识女网友后有所欲 小货车追尾撞上大货车   打工仔因工资问题与老板 男子与表妹通奸遭表妹逼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媒体采访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南宁律师|法律咨询|律师解答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