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白杰戈 马喆 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昨天分别开庭审理了陈家酒驾车祸案、北京“醉驾入刑第一人”案以及高晓松醉驾案。“醉酒驾驶”的危害性通过刑事审判的方式,给违法行为敲响警钟。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5月9日凌晨5点36分,被告人陈家醉酒、超速驾驶英菲尼迪轿车在长安街上酿成重大交通事故,多车相撞、两人死亡、一人重伤,涉嫌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于辩护人应以“交通肇事罪”对陈家定罪量刑的意见,公诉人坚决予以反驳。
公诉人:在公安部明令禁止的六大危险驾驶行为中,陈家就占了四项,酒驾、超速、强行超车和违反交通信号,客观上其行为也直接导致撞飞了被害人陈某驾驶的菲亚特轿车,试问,这样的行为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又是什么行为呢?
法庭没有当庭判决。对于受害人家属提出的六百零八万多元民事赔偿,被告方表示,在已经支付了66万多元之后,又达成了另付300万的和解协议。陈家表示会尽一切努力弥补自己的罪过。
陈家:我真的知道自己的错误,我现在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
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告人李俊杰被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高晓松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高晓松没有为自己辩护。
高晓松:我有的全部就是忏悔。我在明知自己酒醉,而且明知代驾在路上的情况下,驾车上路就是对他人的生命、对自己的生命极端的不负责任。
另据公安部交管局昨天提供的最新数据,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的半个月,全国共查处醉酒驾驶2038起,较去年同期下降35%;因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7.8%,法律教育和警示作用初步显现。
目前,各地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经核实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刑事立案,目前646件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占案件总数32%。
今天下午,知名音乐人高晓松醉驾案将开庭。《刑法修正案(八)》5月1日开始实施,“醉驾入刑”引动社会高度关注,半个月来,各地仍查获不少以身试法者。而日前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关于“对醉酒驾驶者追究刑责应慎重”的言论再度引发广泛争议,醉驾是否应该一律“入刑”成为争执的焦点。
各地查获“醉驾入刑”第一人 面临庭审“悔”声一片
5月1日,最新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正式生效实施。其中在刑法133条中增设了新的条款: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道路交通法也因应修改,醉酒驾车的违法成本大大增加。
在各地交警部门展开的严打醉酒驾驶检查中,北京、广东、湖南、山东、江苏、四川等多个省市地区先后查获当地刑法修正后的醉驾第一人。醉酒驾驶成为刑事犯罪,违法成本大大增加,也让试法者后悔不迭。内蒙男子郭术东因醉驾酿成三车追尾事故,成为北京因醉驾、适用刑法被判刑的第一人。在庭审现场,他曾表示,“希望法庭对我轻判,我下辈子再也不喝酒了。”
廖某是重庆“醉驾入刑”第一人。受审前,他说,“我们现在都很后悔,悔得肠子都青了。以后,我是1000%不会再酒后开车了。”
而在国内知名音乐人高晓松成为 “第一犯案名人”时,公众对醉驾的关注度也攀高至顶点。
高晓松5月9日晚醉酒驾车在北京发生交通事故,致四车追尾四人受伤。经检验,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3.04毫克,超醉酒驾车标准3倍。10日,高晓松涉危险驾驶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他在询问室亲笔写下“对不起,永不酒驾”并签名。13日,高晓松因危险驾驶罪被公诉至东城区人民法院。16日,高晓松被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各地查获醉驾事件表明,新法施行得到执法者高度重视。有消息称,这仅仅是开端,大规模的查处酒驾行动将于近期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一旦醉驾被查,极可能被处以最高6个月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