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出生的女子晓月(化名),近日也因涉嫌走私毒品被判处无期徒刑。
她也是数年前通过上网聊天,也是与一名黑人男子产生感情并同居。同居后不久,这名男子就对晓月说,他的朋友近期会从境外寄一个邮包到厦门,让晓月到时帮忙取回。晓月交代说,她长期和这个外国男友Richie同居,并帮助Richie接收“邮包”。这些邮包里都装着淡黄色颗粒状物和白色粉末。去年8月19日,晓月帮男友去收邮包时,被警方当场抓获。经鉴定,邮包中的淡黄色粉末为毒品海洛因。
像晓月这样被外国男子欺骗,从而参与毒品走私的女子还不少。如23岁的黄小姐,她原本在深圳一家大公司工作,今年2月份时,外国人“FERD”在聊天软件上问黄小姐说 “是否要找工作”。当时,“FERD”自称是做服装生意的,主要从外国选购服装样品回来找工厂加工。网聊了一段时间后,黄小姐决定接受聘请,每月工资人民币4000元,另补贴人民币1000元的租房费用。“FERD”让她做的工作就是到境外,帮忙将服装样品带回国内。后来,她发现其中不对劲,但仍然继续帮忙运送。
今年4月份,黄小姐乘坐从吉隆坡至厦门的航班入境,海关关员从她随身携带的双肩包夹层内查获用黄色牛皮纸包装的两包毒品。2011年12月19日,黄小姐因犯走私毒品罪,被厦门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林志铭律师认为,中国女孩频频被老外利用,作为贩毒工具,根本原因还在于贪图钱财。他说:“试想,如果没有任何报酬,她们还会去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