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1月11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苏姓少女读小学时遭生父性侵,生理期还被胁迫口交;父亲甚至当她是女友,发现她交男友会吃醋。少女隐忍六年,向母亲哭诉无效,到警局揭发父亲兽行;检警调查发现,她妹妹也遭父亲玷污。
打零工维生的苏姓男子承认,和大女儿发生多次性关系,但坚称没强迫;他也承认裸露下体抚摸二女儿胸部及私处,辩称是和女儿玩。士林地检署认为他饰词狡辩,依加重强制性交罪起诉求刑廿年,且接受刑后强制治疗。
“我不希望全家人分散生活!”被害少女的生母在警方苦劝下,才证称女儿曾向她哭诉遭父亲欺负,但她不希望丈夫入狱。
检方侦讯时,她相当袒护丈夫,声称不知道丈夫持续性侵女儿;检方希望她提供证词,但她不为所动。
据调查,苏姓男子和妻子、儿女同住台北市士林区,有家暴倾向。他在2005年大女儿读国小时,即以每周两次的频率性侵女儿,生理期也不放过。
他都是要家人先入房睡觉,在客厅对女儿伸魔爪;女儿担心如果反抗,父亲会殴打全家人,隐忍六年,直至今年九月才报案。
检警请少女的母亲及兄妹作证,赫然发现2008年少女上初中后,她妹妹也遭父亲多次抚摸胸部及下体。
检方发现苏姓男子会吃醋女儿交男友,曾询问怎么会这样?是不是把女儿当女朋友?他答称“我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