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繁衍至今,维系亲属关系的一种是有血缘关系的血亲,另一种是通过法律规定等达成共识的姻亲。婚姻关系可能发生变化,但血缘关系无法更改。正是基于此,中国人自古留下“血浓于水”的传统观念。 虎毒尚且不食子,何况作为“万物之灵长”的人乎?生了儿子卖掉,再生了儿子还是卖掉,又生了一个儿子,这次没有卖掉,就落入法网了。
这样的父母虽然不是直接吃了自己的孩子,但是却将卖孩子的钱都用在了日常花销上,这跟吃孩子有什么分别? 曾经有的父母为了寻找自己被拐走的孩子,边打工边寻亲,十几年如一日,曾经有被拐走的子女为了寻找亲生父母,也是不放弃任何线索和努力,他们都承受着骨肉别离的痛苦。
而跟他们相比,为了赚钱而生孩子卖的父母,何其令人发指! 按照常理,警方寻回的被拐卖的儿童,都要还给他们的亲生父母,但是拐卖他们的却是自己的父母,那孩子该交给谁? (赵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