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法官冯缤
穿着法袍上访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黄秀丽 发自湖北孝感
■“执拗”的法官冯缤,在发现难以用法律诉讼为妻子维权后,遂走入了上访之路。他的上访,是由诸多搏出位的表现组成的,穿着法袍溜进最高人民法院去递状子,穿着法袍到省高院门口喊冤、拦车……
■他这样做,仅仅是为了要求法院依法立案、审理。周围多数人认为他不识时务、自毁前程,而他自认为是在为“法律的信仰而战”
法官告法院
“按照法律,他的维权没有错;按照现实,他全错了!”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口,一名身着法袍的中年男子,高高举起了白底黑字的大号“冤”字。
这是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叫冯缤。为了妻子的劳动争议纠纷,他已经和自己的“东家”——孝感中院打了3场官司。虽然熟稔司法程序,但他仍然只有以上访甚至“骚扰”领导的方式,才促进了此案的立案和审理。
对此,冯缤的一名同事评介:“按照法律,他的维权没有错,甚至他的执拗还值得赞赏;按照现实,他全错了!”
冯缤和法院的冲突发生在2008年6月4日。当天,法院召开会议清退后勤工人,要他们和市劳动局下属的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31名工人中,所有人都在“清退临时人员表”上签了名,冯缤的妻子——清洁工人胡敏除外。
胡敏的理由是,她是孝感中院惟一一个工作了10年的后勤工人。按照该年新施行的劳动合同法,法院应当和她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她应当成为法院的正式职工,而不是一名合同两年一签,随时可能无工作可做的劳务派遣工。法院没有理会胡敏的要求,直接停掉了她的工作。
冯缤认为法院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遂亲自代理妻子的案件,将自己的“东家”告上孝感市劳动仲裁委。
孝感市中院副院长魏俊生认为胡敏“工作时间满10年”的说法是胡闹。
“法官告法院”的劳动仲裁,迟迟没下,超过了法定审限45天。冯缤就到劳动局讨说法,未果。遂在劳动局门口拦车喊冤,结果和执法监察大队副队长李某打了一架,被打成轻伤。
轻伤本可以提起刑事诉讼,但警方认为,两人都是公务员身份,“作调解处理算了”。但冯缤又把孝感市公安局告上法庭。
如此折腾之下,孝感市仲裁委终于对冯缤之妻“10年的劳动关系”予以了确认。不过,仲裁委并不认为法院应该和胡敏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其理由是劳动合同法当时实施只有半年,管不到以往的9年半。
“简直不懂法。”冯缤拒绝签收仲裁裁决,决定对法院提起诉讼。
搏出位,才立案
用尽上访手段的法官冯缤说:“这几年法律白学了。案子能进入诉讼程序,简直是自己用命换的。”
但想和法院打官司,要跨过“立案”这道门槛就很难。冯缤在法院工作了20年,从民庭的书记员到现在司法行政处的助理审判员,对立案难他深有体会。很多敏感案件,立案庭的法官会找各种理由拒收诉状。
2008年9月28日,他将诉讼材料邮寄到湖北省高级法院,“这样挂号信的签条就是凭证,他们就没法以‘没收到诉状’的理由推诿。”一个星期后没有回音,他决定到北京反映问题。他认为,他毕竟是法官,最高人民法院是他的“娘家”,应该倾听他的“冤屈”。
10月份的一个早上,他来到最高人民法院信访局。门口聚集着一大群上访者,几个穿着法官服的人问他们:“有没有省高院的判决?”省高院的判决书,是在最高法院上访的前提,否则就没法进去拿号。
冯缤看了眼自己身上的法官服,灵机一动,径直往门里走。“你干嘛的?”门口一位法官问:“你干嘛的?你进去干什么?”
冯缤反问:“领导交办的事,需要告诉你吗?”法官打量了他一下,挥手放行。
他拿了号走进接待室,填完表,将材料递进接待窗口。工作人员将材料扔到一边,说:“你的事我们管不了,去找省委政法委。”“心都凉了。”冯缤形容当时的心情。他曾经在立案庭做过多年的信访接待,对每次上访都会做详细记录,然后报给领导。轮到他上访了,得到的却是不理不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