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自己上当了”,所以报了案。
2008年3月21日,杨树广、任红华他们被抓到派出所,被告知他们涉嫌诈骗。
杨树广回忆,在派出所,一名警员不断询问被扣押的推销员谁平时是戴眼镜的。他想起自己3月16日到老人家里推销时,戴着一副眼镜。
另一名被关押的推销人员回忆,在派出所,好几名警察问他们,你们知道自己为什么进来的不?看你们今后还敢跑到我们王队长家乱推销。
“100元的卡我们卖100元,用户买后还可以通过10060查询话费,这怎么叫诈骗?我当时就这样问警察。”任红华说。
随后,任红华等12人悉数被拘留。其中5人被拘留了15天,任红华、杨树广等7人被拘留了34天。
34天后,东宁县和牡丹江市两级检察机关经查认为,任红华等人不构成犯罪,不予批捕。
【质疑】
秉公执法?挟私报复?
2009年12月29日,任红华回忆称,她被释放的当天,民警郭择昱找到她,要走了300元钱。“他笑嘻嘻地对我讲,你看看能不能把我们王队长妈妈买卡花的300元钱退了。”任红华说,这民警一开口,她更认定,他们的被抓是王丛岭在报复。
2009年12月29日,王丛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300元我收了,可当时我不知道是任红华的钱。后来替我取钱的民警讲,任红华他们是出于感谢主动把钱给我的,不是强迫的。”他认为,这300元返款,可以看做是感谢费。
2009年12月29日,任红华的代理律师认为,王丛岭是在办“私案”。他称,他在调阅卷宗时发现了这起案件的两个疑点,一是在众多报案人中,王丛岭母亲的报案笔录最为详细;二是警方在立案时采取了倒查的方式,也就是,很多“受害人”,都是警察通过任红华的客户记录找出来的。
“更为关键的是,母报案,儿抓人,这样的举动显然有悖法律中关于回避的规定。”该律师说。
一名参与办案的警员证实,王丛岭母亲报案一天后,东宁警方对任红华等人实施了抓捕。
面对任红华和律师的质疑,东宁警方认为王丛岭并非挟私报复。2009年12月30日,东宁县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王本国说,王丛岭是一名很出色的警员,“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他说,任红华他们被抓前,王丛岭的母亲的确去了王所在的派出所报案,但这并不是警察办案的决定因素。他称,在王母报案之前,就有人反映,一些外地人在居民小区里推销电话卡,有诈骗嫌疑。
为何王母一报案,警方就展开了行动,此前却没有?对此问题,王本国说,道理很简单,因为此前受害人不够,警方当时还在摸底的过程中。
东宁县公安局法制科的一名警官称,对任红华等人的拘留,是经过局领导同意的,“不存在谁报复谁的问题”。
【进展】
东宁警方称将自查此事
在记者采访中,东宁县公安局多名人士认为,拘留任红华等人没有过错。
该局法制科的一名警官称,诈骗罪中有一个要素就是虚拟事实。他称警方在调查中发现,任红华等人为了让人购买长途电话卡,打印了夸大宣传的广告。比如,买卡送话费等内容,而网通公司根本没有这项业务。另外,一些推销员还对客户称,购买了他们的电话卡,市话长途都能打,其实这种电话卡只能打长途。
对此,任红华他们不认为自己夸大了事实。她称,在客户家办理该业务时所填写的单据上,明确的标有“长途话费登记单”的字样。而关于返话费,她称他们对于多次买卡或者买卡到一定量的客户,会少赚取一点差价,作为返话费赠送。
在任红华是否涉嫌诈骗一事上,与东宁县公安局隔马路相望的东宁县检察院,有着截然不同的观点。
任红华等人被拘时,于广军时任东宁县检察院批捕科科长。2008年4月26日,于广军驳回了县公安局要求以诈骗罪批捕任红华等人的请求。
“诈骗罪的要素够不上,自然就没法批捕。”2009年12月30日,于广军说他对任红华案印象深刻,原因有二,一是公安局在决定刑事拘留任红华等人以前,一名办案民警私下打电话向他介绍过案件情况,二是他看过案卷后发现,卷上反映的情况和民警在电话里的描述出入很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