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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协议以300元“租金”将妻子出租给情敌(图)

发表时间:2009-08-19 07:25:01 来源: 重庆晚报 作者: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律师肖勇认为,胡桂花在未与张某离婚的情况下,与陈勇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时间长达14个月,已构成重婚罪,不过因为陈勇死了,他们的这种关系在20021月就终止了,目前已过追诉时效。

记者 莫雪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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