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09-08-10 20:33:43 来源:江南都市报 作者:
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薛玉海律师认为,《刑法修正案(七)》对绑架犯罪中情节较轻的犯罪分子在立法上降低刑罚起刑点,其实是向实施绑架犯罪的行为人传递一个新的信号:不使用殴打、侮辱等暴力行为和恶劣的作案手段,在犯罪过程中主动释放人质,没有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放弃勒索财物的,刑法都将给予宽容的对待。这是给了犯罪分子一个选择机会,也有利于保护被害人的人身安全。
文/记者叶伟 实习生陈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