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因和同居男友发生争吵,女子刘英将只有3岁的男友侄子偷偷地藏了起来,并向家属索要6万元青春损失费,否则带着侄子离开,从此不再回来。案发后的第三天,刘英被抓获。7月31日,刘英被进贤县人民法院以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按照此前刑法规定,绑架罪的起点就是10年,那么,刘英为什么只被判5年?办案人员说,因为刘英在绑架时,没有做出殴打、侮辱等伤害人质的行为,甚至是一直在哄小孩,买零食给小孩吃等。据了解,今年2月绑架罪增加刑罚档次,对未造成人质伤害的绑匪刑罚起点由10年调整为5年。
绑架男友侄子女子索6万元
记者从进贤县检察院了解到,7月31日,进贤县首次根据调整后的绑架罪刑罚档次对涉嫌绑架罪的女子刘英判刑5年,一改此前一旦涉绑架罪就10年以上徒刑的案例。
据了解,2008年10月份,刘英和进贤男子彭某相识后并同居,由于缺乏了解,两人经常为琐事发生吵架,甚至打骂。今年1月,为报复彭某及其家人,经过策划,刘英在1月16日中午1时许,将彭某只有3岁的侄子从进贤县架桥镇某村带至抚州市罗针镇。随后,刘英通过电话向彭家人提出要求:拿6万元青春损失费,否则带侄子离开,不让其回家。就在案发后的第三天,刘英在罗针镇农业银行附近被彭某亲属抓住并扭送到公安机关。
据办案人员介绍,刘英在绑架3岁的侄子时,没有殴打、侮辱对方,甚至在对方哭闹时,刘英还买来食品、玩具哄小孩子。按照今年2月28日颁布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七)》中,“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法院判处刘英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
“如果按照刑法第239条的规定,绑架罪的起刑点就是10年,法定最高刑为死刑,而且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如今增加了刑罚档次,对于情节较轻的,起刑点改成5年,是对‘人性化绑架’的新评价,刘英是进贤县涉绑架罪的第一个适用调整后法律的绑匪。”检察官说。
买被子食物给人质犯罪嫌疑人被轻判
关于绑匪对人质采取的态度,广丰县的赵之前、卓朝令、赵之传有自己的体会,他们在绑架赵之传的四姨夫程某的儿子时,见天气寒冷,特意为人质买来被子和人质喜欢吃的食物。
据法院查实,因为嫉恨四姨夫,赵之传一直伺机报复对方。今年1月6日晚,赵之前、卓朝令、赵之传和“老姚”商议绑架赵之传的四姨夫程某的儿子程小(化名)弄点钱用。1月12日上午9时许,按照事先商量好的计划,赵之前让其妹妹将程小骗出,后由卓朝令和“老姚”将程小带到事先找好的上饶县上庐水库附近的一栋空房子内。见天气寒冷,赵之前和卓朝令为程小买来棉被,打听程小喜欢吃什么食物并买来给孩子吃。晚上7时许,“老姚”打电话给程某索要20万元赎金。案发后,民警将程小解救出来。
今年7月14日,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依法判处赵之前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卓朝令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赵之传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00元。
我省绑架案中撕票现象减少
采访中,进贤县检察院一名检察官告诉记者,绑架罪的情况很复杂,有的以杀害被绑架者相威胁,迫使其家属交纳赎金;在绑架过程中,被害人常常受虐待;有的甚至撕票(将被害人杀害)后再勒索财物;但也有的绑架后就后悔了,还主动放人。这些绑架行为,一旦被法院认定为绑架罪,刑期就是在10年以上,因为法律规定的起刑点就是10年,即便绑匪是主动放人的。所以,很多时候,绑匪在想到即便自己“发善心”,也要面临10年以上牢狱之灾,会做出过激行为。
这名检察官表示,通过我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关于绑架罪的案件,绑匪撕票现象呈现明显下降,不足5%,甚至更低。司法实践中发现,一些绑匪做出绑架行为,是出于一时冲动,他们并没有要伤害人质的意图,甚至绑匪与人质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关系,拿到钱达到目的通常会放走人质,法律对于这些情节,做出调整此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