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两人不谋而合,让小刘与小芳假结婚,孩子出生后两人再办理离婚手续。小刘获得的回报是,以后张老板公司的资金全部存入小刘所任职的银行。让小刘没想到的是,在离婚后小芳会以孩子抚养费为由起诉他。
结局让人匪夷所思
摸清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朱学军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并驳回了小芳的诉讼请求。
在判决书中,朱学军提到,小芳与小刘的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小刘每月负担孩子的抚养费人民币1000元,小刘应按此约定,履行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1000元的义务。
根据现有证据,应认定在2008年2月20日,小刘已委托张老板支付了15万元抚养费,超过其起诉时要求小刘按离婚协议约定应支付的抚养费数额,该行为属小刘自愿行为,法院不加干涉。
至于小芳称该款不属于抚养费,因没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不予采信。鉴于小芳与小刘系于2007年12月17日才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故小刘在2007年11月9日委托张老板支付给小芳的3万元,不应计算在离婚之后支付的抚养费内。而小刘辩解的已与小芳达成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费人民币20万元协议,并已履行完毕之说,缺乏相应证据证实,法院不予采纳。
综上,现小芳要求小刘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费人民币20.7万元,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同理,小芳要求小刘承担孩子教育费、医疗费50%之诉,因未提供相应依据,法院同样也不予支持。
“判决生效后,小刘还给我送来了喜糖。”朱学军法官昨日向记者透露说,在与小芳官司了结后,小刘很快再婚。这回是名副其实的新郎倌了。
而张老板也和小芳就其他经济赔偿问题达成了私下协议,当然这一切都是悄然无声的,张老板的妻子至今没有丝毫察觉。
昨天傍晚,记者就本案相关细节向小芳代理律师和小刘本人求证时,双方对孩子非小刘亲生都不否认,但同时提出事情涉及个人隐私,不好进一步回答(涉及隐私当事人已使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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