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至7月,何丽琼雇凶将在非法吸储过程中与其发生矛盾的郭某砍成轻伤、将霍某的轿车前挡玻璃打碎,雇凶将对其不满的佛山市邮政局储汇局副局长周某打成重伤。
2006年8月8日,何丽琼因涉嫌故意伤害被佛山市公安局控制。
何丽琼被抓之后,储户之间盛传存款收不回来的消息,一时引发恐慌。
由于案件涉及金额巨大,有关部门在案发的第二天,便成立了“809”专案组,由检察院、纪委、公安、邮政以及金融等多个部门的人员联合组成,对案件进行专项调查。
同年9月15日,何丽琼因涉嫌非法吸存罪被检察机关批捕。2007年12月6日,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贪污、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四罪,对何丽琼等人提起公诉。2008年4月8日,“809”邮储案一审开庭。庭上,佛山市检察院指称:“何丽琼案情况之复杂、数额之巨大、涉及人数之多、情节之恶劣为改革开放以来金融案件中较为罕见的大案。”
2009年4月24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主犯何丽琼被判处死刑;主犯陈琦丽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5年不等。 一位熟知此案的金融业内人士闻听宣判后感慨:“何丽琼的手法在内行人看来并不高明,只要制度上稍加健全,就不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
·案意·
办案人员分析认为,当时的邮政储蓄业务对大额资金的进出缺乏层级报告审批制度,网点负责人的权力过大,而且缺乏实时监控录像系统,让何丽琼、陈绮丽采取“无折取款”、“双挂”的方法得逞,使得邮政储蓄系统的记录与账单一致,与储户自己提款无异。在储户不来投诉的情况下,邮政储汇局根本无法发现问题。
如何及时揭穿非法吸储的“外衣”
近年来,集资类违法犯罪行为呈上升趋势。前段时间受审的浙江“东阳富姐”吴英就被指非法吸储达14亿之巨。在类似骗局屡屡被曝光之际,为何仍有人身陷非法吸储陷阱?是什么营造了此类经济犯罪的温床?
据办案人员分析,此类经济犯罪有四大特点:一是涉案借款人数多、涉案金额巨大;二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目的,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三是以高息为诱饵,吸引存款人存款;四是由被告人自己充当“中间人”,“以钱生钱”牟取暴利。
专业人士从法院系统审判的案件中分析发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不但情况复杂、形式多样,且犯罪的手段仍在不断翻新,有的已经从传统的经济实体作掩护转为打着新经济业态的旗号。
表面上看,非法吸储造成的后果,就像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对普通百姓造成的经济与精神损失以及严重的社会后果,却并非如此简单。那么,在造成经济秩序危害和社会危害之前,在进入司法程序之前,如何才能及时揭穿非法吸储、非法集资、诈骗等类似组织或团体的外衣呢?
业内人士认为,一方面我们需要引导公众树立正常的投资理财心态;另一方面,还要有关部门及时发现当前社会上非法吸储的最新变化,加强监管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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