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女生父亲未获准旁听
偏居中国西南一隅的习水县人民法院门前从没聚集过这么多人。人们从四面八方涌到这里,希望看到一群“伤天害理”之徒被绳之以法。
贵州省习水县5名公职人员因嫖宿幼女而被逮捕,这个丑闻被上周的《中国青年报》特别报道版曝光,这个县城因此闻名全国。
4月3日见报当天,习水县委、县政府即召开案件情况通报会。4月6日晚,习水县电视台播放了通报会的实况,这起半年前即开始在民间传播的恶性案件在当地才完全明朗。
今天上午,7名犯罪嫌疑人开始接受法律的审判。在此之前,一场道德的审判早已在拷问着他们。
不过气愤的人们只能守在法院门外。由于涉及到未成年人的隐私,根据法律有关规定,此案不公开开庭审理。
但因要求参与旁听的群众太多,原定于8时30分开始的庭审,不得不推迟了近1个小时。人们试图说服守在门口的法警放他们进去,法警只能一遍遍地解释。
一位坐了40多分钟车从土城镇赶来的农民说,“受害女生的情况是隐私,被告人长什么样,不能让群众看一看吗?”
媒体记者也从全国各地来到这里。尽管从贵阳到习水有7小时车程,从重庆走也是7小时,但至少有6家媒体在开庭前赶到了现场。还有其他媒体记者正在陆续赶来。
昨晚,云集在习水的各家媒体联合要求进入庭审旁听,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协调,习水县人民法院和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今天早上,诸家媒体被告知,只有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的4名记者可以进入庭审现场,但不得携带任何器材设备和纸笔。
9时30分左右,法警们在法院的台阶下拉起了一道警戒线。数百名群众和媒体记者被拦在了法院的院子里。
一同被拦在警戒线外的还有受害女生康倩的父亲。在记者联系他之前,他甚至不知道开庭的日期。一大早,他带着身份证和户口簿来到法院,想申请进入法庭,看一看侮辱了她的女儿的县人大代表。
但法院没有理会这位父亲的迫切心情。立案庭的法官莫任利说,“按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受到保护。”
康父拿出户口簿,试着解释作为未满15岁的女儿的监护人,自己应该进入法庭参与旁听。但法官推开他的手,说:“你进去,一是影响不好,二是确实违法。判了以后判决书会给你,你可以过几天提起民事诉讼。”
另一位法官向康父解释说,本案分两个案件开庭,与康倩相关的被告母明忠今天暂时不审,所以康父无权进入法庭。
受害女生作证过程不到一分钟
今天上午接受审判的主要是以“强迫、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罪”被起诉的38岁妇女袁莉(又名袁荣会)。公诉机关指出,2007年10月,袁莉在习水县佳和市场非法经营旅社期间,认识了14岁的辍学女孩刘某及其男友袁某,3人商量由刘某及袁某负责寻找女学生,带到袁莉位于习水县老司法局宿舍的租住房内进行卖淫,由袁莉提供场所并联系嫖客。袁莉按嫖资的30%收取“卫生费”,剩余嫖资由刘某及其男友袁某所有。
而刘某和袁某“寻找”女学生的方式,是守在学校外面等候下午放学和下晚自习的学生,以要打毒针、拍裸照和殴打等威胁手段加以胁迫。据公安机关查明,先后有11名女生被胁迫到袁莉家中卖淫,其中未满14岁的有3人。从2007年10月至2008年8月间,袁莉先后联系了至少13人前来嫖娼,其中包括5名公职人员和一位县人大代表。
这5名公职人员是:47岁的习水县政府移民办公室主任李守明,38岁的习水县同民镇司法所干部陈村,28岁的习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干部黄永亮,27岁的习水县马临工业经济区国土管理所所长陈孟然和43岁的习水县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教师冯支洋。因“嫖宿幼女罪”一同被起诉的还有习水县人大代表、利民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母明忠和出租车司机冯勇。
据了解,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有以下几项:
2008年5月的一个晚上,冯支洋在袁莉的电话邀约下来到租住房内嫖宿幼女王清,支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