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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周正龙诈骗罪 法律界人士提出三大问题

发表时间:2008-07-03 20:54:1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行政系统如何反思

                   诈骗罪是否能成立

                              周正龙是否有共犯


    行政系统如何反思
    
    历时九个月,陕西省官方终于对“华南虎照片事件”作出正面回应。该省监察厅、公安厅的调查结论:周正龙拍摄的“华南虎”照系造假。周正龙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同时,陕西省决定对省林业厅和镇坪县相关公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并撤销省林业厅做出的虎照真实鉴定和“对周正龙奖励两万元”的行政决定。

    反思这一事件,法律界人士仍提出三大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何兵教授:这样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演化为公共事件,并引发政府公信危机,主要是由于地方政府的作为失当所致。

    “首先,政府对周正龙提供的照片草率进行确认,而未经过公示程序”,何兵说,“如果遵照公示程序,听取公众质疑,政府进行调查后再下结论,现在的尴尬局面就完全可以避免。”何兵认为,这说明该地政府执法水平不高,对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

    何兵指出,政府的错误作为,还体现在不依行政程序,越级处理。镇坪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在接到周正龙拍到虎照的报告后,报送县林业局,之后直接上报了省林业厅。“这违反了行政程序,应该由镇坪县林业局,报安康市林业局,再到省林业厅,整个事件镇坪县政府都是在越级操作,如此一来,省林业厅没有任何空间核对,难免落到不可收拾的地步”,行政法学教授何兵这样分析。
 
    “华南虎照片事件”之所以从个人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并引发深刻的“公信危机”,何兵认为,主要是由于政府不作为和错误作为导致。在网民、媒体、专家、学者一片质疑声中,一些职能部门,比如公安局、监察局早就应该介入,而不应一拖再拖,何兵认为,“一个又一个环节的错误,使一只纸老虎闹得沸沸扬扬,造成政府公信力降低。”何兵还评价说:“政府新闻发言人的表现,不能情绪化,更不能诅咒,发誓。政府的新闻发言人,应该客观,平和,准确,不能有太多立场,结果搞成了政府发言人与科学家PK,给人落下把柄。”

    “搞出华南虎既可以反映生态保护政绩,也可以骗取自然保护区建立资金”,何兵对此种怀疑表示,“这些都是有可能的,因为真相显然还没有完全公布全部真相”。何兵认为,陕西省要挽回公信力,应该对这些事情有所交待,同时,由于涉及政府官员,应回避政府的自己调查,而由地方人大,组成调查团,独立调查此事,同时允许民间参与。

    诈骗罪是否能成立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的副教授 周泽律师认为,公安机关以诈骗罪追诉周正龙是成问题的,周正龙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周泽律师指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很难说周正龙拍假虎照的行为是出于非法占有、骗取财物的目的。 他进一步补充道,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本案中陕西林业厅对周正龙的奖励可能不会有人相信是基于错误认识而对其实施奖励。“合谋作假”是周泽律师u提出的一种假设。他说,如果查证属实,也只能对林业厅的有关工作人员施以行政处分。因为,“公务员法处分条例规定,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至于对此案何种处罚比较得当,周泽表示,对于周正龙要进行批评教育,官员们则应该严格追究责任,该撤职的撤职该开除的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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